辽源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综合楼及车库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公安局南康分局综合楼及车库装饰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辽源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综合楼2087.97㎡;食堂:608.68㎡;
层数:四层 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2.2招标范围:土建、电气、采暖、给排水及消防等装饰改造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辽源市北寿街。
2.4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3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6月25日,工期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2月21日至2014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楼招标科(人民大街2609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3日13:30时(北京时间);送达地点:为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人民大街260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公安局
办公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
联 系 人:谢利军
联系电话:0437-3282161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2609号
联 系 人:王维
联系电话:0437-3239672 0437-3228762
电子邮箱:lyjdzx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