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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污水处理设备生态养殖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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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2-2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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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和县善厚早林生态养殖场王学政新建和县善厚早林生态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和县善厚早林生态养殖场王学政新建和县善厚早林生态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王学政新建和县善厚早林生态养殖场项目

2、建设地点:和县善厚镇

3、建设单位:和县善厚早林生态养殖场

4、环评影响评价机构: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5、项目概括:本项目占地面积7000m2,建筑面积4260m2。拟在原猪场西南侧新建2幢猪舍及污染治理工程。。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补办环评,2栋猪舍土建工程量较小。工程施工量不大,施工时间短。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影响甚微,因此,本评价将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予以简要分析。

施工废水的排放特点是间歇式排放,废水量不稳定。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化粪池和废水沉淀池,收集施工过程中产生和排放的各类废水。生活污水经场内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可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装卸物料时应尽量降低高度以减少冲击扬尘污染,适时洒水,并及时清扫。避免粒状物料的露天堆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同时作业的高噪声施工机械数量级,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及时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严禁随意丢弃和堆放,避免风吹雨淋,在垃圾运输中避免撒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养猪场废水主要为猪尿(含猪粪发酵沼液)、部分猪粪和猪舍冲栏水,设备洗涤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区已经建有沼气处理系统,沼气池处理系统对生活、生产废水进行收集处理,目前场内粪污水治理工程污水收集池容积约50 m3。沼气污染治理工程不能接纳处理全部猪粪污水,部分场内污水通过沉淀后绿化或排入沟渠。因此,需要新建粪污水污染治理工程,扩大粪污水收集和处理规模。新建粪污水污染治理工程污水收集池容积150 m3。沼气池处理系统产生的沼液、沼渣可用于农田施肥,故生产、生活废水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厂区食堂、洗浴、猪舍保温等均采用废水处理产生沼气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沼气经脱硫后燃烧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养猪场主要废气污染为恶臭。在采取及时清理猪舍,清运猪粪等恶臭污染源,沼气处理系统采用全封闭式等恶臭防治措施情况下,场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蓄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浓度20)。

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有关规定“畜禽养殖场在位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附近建设的,应在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米”。和县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偏东风,本项目位于禁建区域(居民点)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项目场界与最近居民点边界距离约700米,满足距离要求。同时由于居民点内居住人数少(约15户),且住户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年居住时间较短。经过现场调查,本项目污染对住户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排气扇运行噪声和猪哼叫声,经采取厂房隔声和控制猪群噪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间≤50dB(A),东侧300m处最近居民点声环境也满足该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猪排泄的粪便运送入密封干粪池由当地农户拉走用作农田施肥;沼液和沼渣用于附近农田施肥;饲料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收购站;废弃防疫药品及其包装物,安全存放后,由药品供应单位回收;死病猪和胞衣拟建造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固定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实际排放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于和县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反馈意见。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时间: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5日内以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55-5310043

传真:0555-5331061

通讯地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3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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