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天台县宏翔铝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520(万)
联系人: 褚坚强
联系方式: 0576-3751272
拟对天台县宏翔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火车电器配件、50万只汽车配件、100万只灯具散热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天环建示[2014]10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对天台县宏翔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只火车电器配件、50万只汽车配件、100万只灯具散热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50万只火车电器配件、50万只汽车配件、100万只灯具散热器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福溪街道莪园村,租用天台县鑫发工艺品厂闲置厂区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宏翔铝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工业大学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年产50万只火车电器配件、50万只汽车配件、100万只灯具散热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脱脂清洗废水、磷化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正确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化烟尘、金属粉尘、抛丸粉尘、油漆废气、喷塑粉尘、烘烤有机废气和燃油烟气。正确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固废为废铝渣、废皂化液、废脱脂剂、废磷化液、漆渣、废油漆桶、喷漆废水、废活性炭、员工生活垃圾。经过妥善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只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进行科学的防治,厂界噪声应可以达标。 (二)预防、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1、废水防治措施
室内污废分流、清污分流,室外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单独收集预处理后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纳入园区管网,
2、废气防治措施
高频加热炉、抛丸机上方和喷塑房设集气罩对熔化废气和抛丸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油漆废气采用水帘漆雾净化系统和活性炭吸附处理,烤漆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3、固废防治措施
废铝渣、废皂化液、废脱脂剂、废磷化液、漆渣、废油漆桶、喷漆废水、废活性炭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车间布局,高噪声设备置于中间,车间墙体设吸声板,高噪声设备下设减振垫。
七、公众参与情况:于2012年7月16日-7月30日、2012年7月31日-8月14日,分别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福溪街道办事处、莪园村公示栏进行了公告、公示。发放了50份个人调查表和20份团体调查表。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环保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902107 传真:839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