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邢台县兴盛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1600(万)
联系人: 袁兵路
联系方式: 0319-2810009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邢台县兴盛矿业有限公司邢台县西黄村宏源铁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单位:邢台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3.11.25
我局拟批准 邢台县兴盛矿业有限公司邢台县西黄村宏源铁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内容向社会予以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邢台县兴盛矿业有限公司邢台县西黄村宏源铁矿项目
项目性质:矿山整合;
建设地点:邢台县西黄村镇寒泉村西北约0.2km处,行政区划隶属邢台县西黄村镇管辖;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
建设规模:矿区开采范围3.1760km2,开采深度:663m~200m,矿山预可采储量42.804 104t,考虑10%的废石混入率,矿山可采出矿石47.56 104t。生产规模为5.0 104t/a,矿山服务年限为9.51a;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矿区内Ⅰ-1、Ⅰ-2、Ⅰ-3和Ⅱ-1、Ⅱ-2五个矿体进行平硐、斜坡改造和新建平硐和斜坡道,其中Ⅰ-1、Ⅰ-2号矿体属于同一矿脉设置8个水平中段,Ⅰ-1号矿体280m水平、310m水平、340m水平、370m水平、400m水平、430m水平,Ⅰ-2号矿体370m水平、390m水平、410m水平,Ⅰ-1、Ⅰ-2号矿体在370m水平贯通,中段高度10m~20m。Ⅰ-3号矿体布置1个中段水平,即450m水平,采矿中段高度15m。Ⅱ-1号矿体布置1个中段水平,即352m水平,采矿中段高度10m~18m。Ⅱ-2号矿体布置1个中段水平,即345m水平,采矿中段高度10m。由于矿体较为分散,共设置11个开采平硐和斜坡道,设置10个工业场地,5个回风平硐和斜坡道,设置风机房等。
2、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措施
(1)废气
废气:凿岩、钻孔粉尘采用湿式凿岩的措施来抑制粉尘产生。采取通过钻头注入高压水进行降尘的湿法凿岩技术全尘降尘率可达93%,治理效果十分明显,实现达标排放;爆破粉尘采用多孔微差爆破,采取水袋与炸药混合堵孔抑尘措施从源头降低爆破粉尘的产生量;回风井废气主要排放凿岩和井下爆破产生的废气。不产生新污染源,矿山采用主扇+局扇通风,设计风量为40000m3/h,完全满足矿山通风要求,外排粉尘可实现达标排放;运输道路扬尘对矿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运矿汽车一定要进行遮盖,不得超速行驶,同时运矿车不得超高、超重装载,对出矿区的汽车加强清扫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运输扬尘量。
(2)废水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m3/d。食堂废水0.6m3/d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盥洗废水经MBR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准,用于矿区抑尘或绿化,不外排。厕所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矿区生活污水均为职工盥洗废水,污染物含量较低,用于地面抑尘不外排。
矿坑涌水
本项目矿坑的涌水量很少,正常涌水量为10m3/d,雨季最大涌水量为50m3/d。矿山开采期间主要是无组织排放粉尘导致矿坑涌水SS增高。矿坑涌水首先进入井下水仓,然后通过水泵输至地下沉淀池处理,SS可降至50mg/l,全部回用于井下凿岩、爆破及矿石堆场、废石堆场抑尘以及道路洒水、绿化,不外排。根据矿坑涌水水质监测,水质较好,回用于生产和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工业场地淋溶水
根据废石浸出毒性试验结果邢台县宏源铁矿废石不属于危险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从废石浸出液分析结果看,有害物质含量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水质要求,同时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2标准要求。
(3)噪声
地面设备噪声源主要为通风机、空压机、水泵、运输车辆等,产噪声级值为80~90 dB(A),工程采取设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通过预测,各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相关要求。
此外,矿区范围内没有村庄,所有村庄距离矿区边界的距离均在200m以外,相距较远,噪声经障碍物阻隔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其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爆破采用深孔多段微差爆破技术,爆破在地下进行,工程爆破处与周围最近敏感点龙尾尖村的距离在510m,对敏感点影响轻微。
(4)固废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职工生活垃圾和食堂动植物油。
根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类比矿石浸出实验,项目废石属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用于回填采空区,设计为不出矿回填至采空区内;矿山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动植物油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石生活垃圾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生产期和服务期满后按照边生产边恢复的原则,采用工程和生物措施进行排洪护坡、覆土绿化;矿山工业场地人工覆土植树,确保 0.2m以上腐质土,确保植被存活;水土保持护坡、排水沟建设在稳定基岩上,避免基础沉降,保障措施有效。另外,在矿山达到服务年限之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生态恢复方案,将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恢复改善。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是国家允许类的建设项目;项目采用了较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可以实现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等级;大多数公众对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专家论证意见,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在阅读以上信息后,在10日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服务科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胡书祥
联系电话:0319-268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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