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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废液处理中心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2-2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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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天津市滕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酸洗废液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众参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天津市滕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00万元在静海县大邱庄工业区静港公路北侧建设工业酸洗废液处理中心项目,预计年处理废酸液和酸洗废水共31万吨,其中焙烧法年处理废酸13万吨,产出18%再生盐酸11.8万吨/a,铁红1.773万吨/a;蒸馏法年处理废酸3万吨,产出含量≥6﹪的稀盐酸2.4万t/a,四水氯化亚铁结晶体湿品0.6万t/a;中和法年处理废酸水15万吨,产出四氧化三铁(Fe3O4)11.7万吨/a。
本项目已于2014年1月15日经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静发改审批【2014】10号文件批复。
本项目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天津市相关产业政策。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扬尘、噪声、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影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使用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HCl、氧化铁粉颗粒物、燃气废气、油烟;生活污水;泵类、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酸液滤渣、废滤布)。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1、废气
经预测,焙烧车间、蒸馏车间及中和车间产生的HCl经吸收塔、洗涤塔处理后尾气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的要求;锅炉燃气废气可以满足DB12/151-2003《天津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
炊事过程中产生油烟,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经净化后的油烟的排放浓度低于2mg/m3,能够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大邱庄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各种泵类、空压机、各类风机及吊车等设备,源强约为75~90dB(A)。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音、消音、吸声及减振等措施,合理厂区布局,使高噪声的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在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的运行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将可以有效的控制,经预测得知,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预测值均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酸液滤渣及废滤布)。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由其代为处理,不外排,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在做好上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从环境角度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可用下列反馈意见:
1、联系电话:83946808 联 系 人:徐女士
2、电子邮箱:tianfayuan2011@163.com
3、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土建馆208、210
邮政编码: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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