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1 410 t/h +3 220t/h CFB锅炉烟气脱硝装置及配套设备EPC项目
招标编号:NBITC-20143052
招标代里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日期: 2014年2月26日
更正事项: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原公告内容: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或废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成熟的锅炉烟气脱硝(SNCR)技术。
2)业绩要求:在220t/hCFB锅炉或以上等级至少有一个以上运行业绩。
备注:上述资料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在投标时同时提供。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无效投标。
现更正为: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或废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3个在130t/h(单台)及以上CFB锅炉项目规模的采用SNCR脱硝工艺的烟气脱硝业绩,且项目已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同一项目算一个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的用户证明)。
备注:上述资料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原件在投标时同时提供。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无更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