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中旗镒鑫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中旗罕乌拉矿区金矿年采选3万吨(100吨/日)金矿石项目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乌拉特中旗镒鑫矿业有限公司
巴彦淖尔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该金矿矿区面积为1.07km2,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为1130m-920m,矿区内共圈定3条可采矿体,本次只开采首采区1号矿体+940m标高以上以及6号矿体1060m标高以上矿体。可采矿石平均品位为Au13.61g/t,伴生Ag2.96g/t,原矿砷含量为0.21%。矿区可采资源储量为7.6万t,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矿山生产规模3万t/a,本次开采总服务年限2.3a。该项目原矿采用二段一闭路破碎流程,破碎后的原矿和矿区内目前推存的尾泥经计量后经二段磨矿,原矿和尾泥采用浮选工艺。选厂生产能力为3.0万t/a,运营期先将2.3万t历史民采遗留尾泥进行选矿处理,115天选完,共产生金精矿234.6t(品位Au60g/t),处理原矿后,年处理矿石3.0万t,产品金精矿3015t/a(品位Au130g/t)
1、对现有环境问题的整改措施(1)利用采坑附近的废石和散堆废石就近回填,表面摊平整理,覆土恢复植被。(2)采区遗留斜井有四个,大小竖井106个,其中XJ1和XJ4斜井本次改造继续利用,余下两个规模较小的斜井XJ2和XJ3和全部竖井均进行封井。(3)根据调查结果办公生活区尾泥堆附近部分土壤受到尾泥污染。拟在选厂西北方向140m矿石堆场旁按Ⅱ类场要求建设一处尾泥堆放场,将办公生活区的尾泥全部清理过来堆放于此,拟在选矿生产过程先单选尾泥,选完尾泥单选原矿。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选厂锅炉(1)房内设置1台CSLG0.16-85/65-AⅡ型常压热水锅炉,烟气经高20m、上口直径0.5m的钢烟囱达标排放。(2)地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对产尘点采取喷雾降尘、机械通风;矿石输送线、选矿各工序应全部封闭于车间内,并对车间内地面扬尘定时洒水,防止大气污染;厂房内对破碎机和振动筛各配备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8%除尘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排至原料仓,回收利用。(3)对原矿堆场采取洒水措施进行抑尘;尾泥堆存于新建的尾泥堆放场,随拉随 用,金精粉堆存于1350m3精矿仓库中,精矿暂存30天后由汽车外运。尾矿砂采用干排方式,层层压实,及时覆盖碎石,并适时洒水抑尘;在尾矿砂堆放到设计标高时,在尾砂堆表面覆土,并撒播当地草种,恢复植被;企业对废石场采取喷雾洒水的措施减少采矿废石在搬移和堆放的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并及时对废石场固定边坡覆土进行植被恢复。矿山将采场至固察路以及固察路至选厂现有的砂石路面改建成沥青硬化路,总长度为2070m,宽4.5m,并对运输物资车辆盖苫布,减轻扬尘的产生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采用JSH5-500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0m3/d,采用生物氧化法。矿井涌水分别采用21m3和28m3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能力为40m3/d。选矿废水产生量为593.43m3/d,(2)尾矿经压滤、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选矿生产,选矿废水回用率为91.7%。尾矿库按照Ⅱ类场的要求建设。(3)为监控尾矿库渗滤液对地下水污染,沿地下水流向在尾矿库上游630m(格日勒家)设对照井,下游80m设1个监视井,下游500m设1个扩散观测井。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采矿设备噪声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控制,采场井口提升机采取维护隔声,空压机采取室内隔声和加防震垫等隔音减噪措施;选厂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浮选机等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隔声,高噪声设备加防震垫等措施;运矿车辆沿途经过村庄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并减速慢行,非特殊情况,车辆禁止鸣笛。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基建期废石产生量为1.4万t,用于铺垫场地、修路填充采坑采井;生产期年产废石量4500t,其中675 t废石破碎至10cm以下用于尾矿库抑尘,938t用于道路维护、削壁填充采矿,剩2887t余堆放至废石场,该项目废石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
根据《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治理措施,项目区输水管线已铺设,部分管线没有回填覆土,根据《报告书》提出的生态治理措施,环评要求清理废土石、恢复植被,避免发生水土流失;尾矿库在今后的建设中,先将其库区的自然表土剥离、收集,堆放在尾矿库的上游,剥离厚度为0.3m,土堆采用台体形,边坡为1:1,坡面要平整、拍实,台体四周坡角处用土袋挡护,土袋堆砌高、宽为1m,土堆表面种植禾草及杂类草等本地草本植物,用于尾矿库的复垦;项目的临时占地面积为2.17hm2,项目建设完毕后需及时覆土恢复植被,覆土厚度约为0.3m。矿区建设过程中,因工程建设而破坏的地段,及时平整清理,撒播当地草籽,种植当地牧草。采场及道路施工期产生的临时土堆固定堆放场地,土料上整体覆盖纤维布防护;企业及时对修建输水管线而破坏的区域进行覆土并恢复植被,在选厂、生活办公区以及运输道路两旁进行绿化,选用植物为当地的榆树等。待废石场服务期满后按照Ⅰ类场的要求进行闭库;待尾矿库服务期满后按照Ⅱ类场的要求进行闭库。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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