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内江海德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柯志君
联系方式: 0595-28127558
关于2014年2月27日拟对电子元器件及其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内江海德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及其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2月27日-2014年3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832-2267296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蟠龙路61号内江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子元器件及其配件生产建设项目
内江市城西工业园区汉渝大道(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
内江海德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工业环境检测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3211号)
本次技改项目利用现有厂区空余车间及空地新增 7 条电镀生产线(包括全自动连续电镀生产线 6 条、全自动挂镀生产线 1 条),电镀本厂生产配件,不对外电镀,电镀规模为:数据线 1.1亿根、 电子连接器 5000 万个、 单晶铜键合引线 105556 万 m。 电镀种类及面积分别为:镀镍 17 万m2/a、镀亮锡 4.25 万m2/a、镀雾锡 4.25 万m2/a、镀锡合金 4.25 万m2/a,镀金 4.25 万m2/a,合计全厂电镀产品总面积 34 万m2/a。
(1)废气:采用渡槽边吸风方式吸入通风管道后经碱液吸收塔吸收处理,吸收塔中NaOH作为吸收剂,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分离吸收后的尾气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关标准。
(2)废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电镀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后,经槽车运送至园区市政网管最终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不会改变沱江河段水体功能。
(3)噪声:各类泵类、空压机、吹风机等动力设备的噪声值为85~95dB;在采取了必要的降噪措施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电镀废液、废渣、废活性炭、废树脂、污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使用相应容器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
(5)公众参与:发放50份问卷,收回50份,38人支持,12人无所谓。
(6)相关部门意见:内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海德科技电镀废水排放去向情况的承诺》的回复;内江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