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2月27日-2014年3月5日。
电话:0371-64560017
传真:0371-64351764
通讯地址:巩义市紫荆路12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巩义市中鸿工业园项目(一期)
巩义市产业集聚区
郑州中鸿创富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属新建性质,分两期建设,一期拟投资18亿元,用地350亩(233345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38359.79m2。建设内容主要为标准化厂房、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食堂、产品展示用房、物流用房等,并配套建设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实现“五通一平”。其中标准化厂房为3栋6层、16栋2层,共占地面积96010.42 m2,建筑面积203477.86m2,其中物流用房位于3栋6层标准化厂房、产品展示楼的负一层,用房面积为6520.61m2;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食堂共建设1栋8层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2368.38m2,建筑面积18947 m2,其中办公用房面积为10243 m2,员工宿舍用房为4352 m2,食堂用房面积为4352 m2;产品展示用房占地面积1740.74m2,建筑面积9414.28 m2。
一、项目施工期应采取的防治措施:
1. 设置临时沉淀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道路洒水和场地抑尘;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巩义市回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 施工物料、弃土规范堆置,覆盖或及时清运洒水;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建筑物料集中堆放;设置防尘网或防尘布,减少大风天气的物料装卸;做好路面硬化,道路积尘及时清除;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装置,运输车辆加蓬覆盖,及时清洗车身,限制车速,减少车辆扬尘和尾气排放。
3. 优先选择低噪设备,机械设备经常检修,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塔吊、钻机及料场位置,塔吊、钻机等高噪设备尽量安置在施工场地北侧位置,最大程度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 6:00)禁止施工,若因施工必要,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场址南侧设置隔声挡板等隔声措施,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低速、禁鸣;装修阶段,禁止夜间使用如电锯、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
4. 废弃土方及时清运,遇大风、干燥、多雨天气,尽量减少土方开挖;建筑施工垃圾定点堆存,及时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理送往垃圾填埋场。
二、项目营运期应落实的污染防治措施:
1. 园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区内设置隔油池、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管网排入巩义市回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洛河。
2. 食堂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和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密封管道引至8楼楼顶高出1m排放。
3.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由市政环卫队的吸粪车定期清掏,送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4. 供水水泵、空调机组等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