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1000MW机组#3机组小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单位: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里单位:自行招标
三、招标编号:HDLW-SCZB-2014-008
四、招标内容:二期2×1000MW机组#3机组小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A标段:汽机侧设备及所属电气系统
B标段:锅炉侧设备、除灰及所属电气设备,但不包含吹灰器设备本体设备。
C标段:脱硫区域设备及所属电气系统
六、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4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5月15日,具体开竣工时间待中标完成后按照发包人施工进度要求执行。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单位必备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修类资质二级及以上)。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各方(以下称投标单位)至少应满足施工资质等级要求并通过资格预审。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能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即:
1)、有关确立投标主体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质保体系认证证书等)及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
2)、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完成本合同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4)、投标单位提供近3年内安全施工纪录。
5)、投标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质量评定。
6)、投标人近1年来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表缺一不可。
7)、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近5年来至少完成3项与本合同标的相似及以上等级工程的施工业绩。
9)、在华电集团无不良的信誉。
八、报名办法:
1、截止时间:2014年03月07日17:00时。超时将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预审材料提交地点:以电子邮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发至下列邮箱:2601657682@ QQ.com。也可现场报名。
3、资格预审证明材料: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上述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3.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电子版;
3.2在过去三年内(从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相似业绩清单、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其它时间段业绩无效。
3.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见附件,包括word版和盖章后扫描版分别发送)。
3.4同时填写投标单位预审表(见附件),以电子EXCEL形式发至邮箱。
3.5 以上资格预审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无效;若为现场报名,请携带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并参加资格预审。如有疑问请致电。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鑫 杨晓鹰
电话:0951-5082123、5082121
E-mail:2601657682@qq.com
十、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地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3、文件形式:电子版。只有通过资格预审接到通知的单位才能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恕不予以通知。
4、每套招标文件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将不予以退还。
十一、本招标公告由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