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能源办生物质气化炉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南漳县能源办生物质气化炉项目(NZZFCG—2014ZB004)于2014年2月27日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对相关条款予以更正:
1、原公告第二条:“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正为“具有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公告第三条:“供应商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必须是省能源协会推荐厂家,具有良好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和信誉,无不良经营和恶意竞标行为”更正为“供应商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具有良好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和信誉,无不良经营和恶意竞标行为”。
3、原公告第四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减排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更正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推迟至2014年3月11日,资质审查时间推迟至2014年3月11日下午(工作时间)。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14年4月1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北京时间)。
其它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