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
(西安国际中心)
东八里地区综合改造项目(西安国际中心)东至西安石油勘探仪器总厂,西至长安南路,北至雁塔西路,南至昌明路(包括昌明路南侧的东八里村集体土地)。
陕西铁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137390m2,总建筑面积为117347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77213m2,地下建筑面积396258m2,规划地面停车位共115个,地下停车位共10260个。项目总投资646686万元,环保投资约为2357万元,占总投资的0.36%。项目计划施工期4年,预计于2017年年底竣工。本次环评针对项目各主体建筑(包括写字楼、商业建筑、住宅、卫生站、文化活动站、银行、储蓄所、电信、邮政所、社区办公)进行评价,各地块商业部分引进酒店、餐饮、影院、KTV等娱乐项目,应另行单独环评。
(一)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采取湿法作业,开挖土方及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4级以上(含4级)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杜绝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现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的作业点与周围敏感点保持一定的距离;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项目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置,综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运往西安市建筑垃圾场处置,弃土运往西安市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项目地下车库安装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CO、NOX浓度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规定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限值;居民生活炊事油烟由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商业裙楼餐饮油烟经净化效率≥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专用油烟由楼顶排放;项目商业裙楼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拟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由楼顶排放。
(三)项目餐饮业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卫生站产生的废水经消毒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标准后,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在DK-2~DK-5地块敷设再生水管网,预留市政再生水接口,使用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项目DK-1建设中水深度处理回用设施,位于DK-1地下四层,采用MBR工艺,处理规模为300m3,主要满足DK-1写字办公楼与商业楼中水回用要求。
(四)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有振动的设备设置减振台、隔振基础;对空压机组、动力泵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音门窗,墙面采取吸音板;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机组的出水管架空管段采用弹性悬吊支架;水泵出水管道穿墙或楼板时,洞口与管外壁间填充弹性材料或安装弹性垫层;中央空调设置在长安路一侧,室外机组设置减振垫和通风消声百叶窗、声屏障或导风管等;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报告书建议优化布局设计,临路一侧设置设置隔声材料或安装隔声窗,以减轻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五)生活及办公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餐饮企业废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卫生站医疗垃圾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卫生站消毒池产生的污泥与医疗垃圾一并交由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雁塔分局(029-8524126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7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