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丽雅新人家酒家
建设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新华丽雅新人家酒家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140号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经营中餐制售,提供早茶、午餐、晚餐服务。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46.72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设有400个餐位,员工27人,年工作时间365天,员工全部在项目区内就餐但不住宿。预计设有员工27人,均在项目内就餐但不住宿,营业时间为早上7:00至晚上22:00,年营业365天。
主要设备:
序号
名称
数量
序号
名称
数量
1
双头炒炉
1台
6
蒸柜
3台
2
10头煲仔炉
3台
7
冷却塔(175m3/h)
1个
3
电炸炉
1台
8
油烟净化器
1套
4
矮仔炉
1台
9
消毒柜
4台
5
冰箱
3台
10
集气罩
8m3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1、厨房
油烟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由自设烟管引致楼顶高出屋面排放。
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大型标准。
水
污
染
物
2、废水
CODCr
BOD5
SS
NH3-N
LAS
动植物油
一般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天马河。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固
体
废
物
3、营运期垃圾
厨余垃圾
交由各区、县级市环卫运输车队或者其他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清运
对周边环境无不良影响。
油污、
废油脂
交由有严控废物回收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卫生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噪
声
4、运营噪声
噪声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4类标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建议建设单位搞好项目外环境的绿化工作,既可美化环境,又可吸尘减噪,以减少对附近区域生态环境影响。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自设烟管引致楼顶高出屋面排放,油烟排放口的设置能够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的相关规定;外排油烟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大型标准要求,即:油烟浓度≤2mg/m3,去除效率≥85%,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大的影响。
建设单位须安装油烟自动监控装置,纳入环保局监督部门的统一管理,实时监控处理设施的在线运行情况,并在污染物排放口设置污染物排放标志牌,杜绝企业私停处理设施,偷排油烟的情况。
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是厨房含油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粪便废水等。
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一般生活污水经格栅隔渣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设于厨房南侧空地的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LAS≤20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天马河。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产生的污水对项目周围的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营业噪声、冷却塔、风机等设备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再经过墙壁吸声、距离衰减等,本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4类标准,即北面执行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东面、南面执行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不会对本项目及外边界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④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垃圾、餐饮人员产生的厨余垃圾,以及设于室外的三级隔油隔渣池产生的废油脂等。
生活垃圾产生的沉渣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厨余垃圾按《印发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环[2012]7号)中有关规定收集、清运;油烟净化器、隔油隔渣池产生的废油脂、油污等严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有严控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置。
经采用上述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公示时间:2014年03月04日———2014年03月17日
项目受理单位:区环保局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mail: hbj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