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市互助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环资字[2011]7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分中央投资,不足部分自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钢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污水处理规模:20000m3/d,综合楼、机修间等公建设施按40000m3/d施工。污水厂内建构筑物施工、装修、照明、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弱电、消防、设备安装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2.4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污水处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暂贰级以上(含暂贰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3月6日至 2014 年 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报名。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五大员证,上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社保证明、身份证,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外进施工企业需提供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注册手续,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近两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里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程育霞 邮编:100080
电 话:010-62688242 传真:010-62688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