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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热一体化项目4×240吨锅炉工段B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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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09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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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百万吨甲醇)锅炉工段BT项目招标公告

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置换合成氨产能)示范项目,已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备案[2012]336号”文件备案。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百万吨甲醇)锅炉工段BT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百万吨甲醇)锅炉工段BT项目

2、招标编号:XHTC-HW-2014-038

3、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

4、项目概况: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置换合成氨产能)示范项目,是山西省、晋城市转型综改的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先建设年产百万吨甲醇装置,总投资约59.5亿元,占地约1270亩。本项目以晋城高硫煤为原料,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的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大型空分装置,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产生的净化气送入压缩合成装置生产甲醇,并配套相关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现对该项目锅炉工段BT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工段为全厂动力车间,保证全厂生产运行所需的蒸汽供应。拟建设4×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9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1×30 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本工段界区内的相关配套设施。

5、回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进行投融资建设,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界区内,按照招标人要求,由投资建设方(即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工段界区内全部工程(不含4×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本体设备采购)的投融资、项目建设及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完工后,通过项目总体验收,将合格的符合生产条件的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工段界区内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验收试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详细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2、项目建设期限:2015年06月30日前完成投料试车。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4、项目融资金额约40000万元,项目回购期为20年,招标人自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之日起开始回购(详细回购计划见招标文件)。按等额本息法(每年固定的回购金额)每年(以移交月日为起点的1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当年回购款。

5、招标人保留本项目提前回购的权利,投资建设方不得拒绝回购方提前回购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3、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本BT投融资建设项目的需要(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投标单位开户行银行现金存款证明,银行现金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银行现金存款证明必须针对投标单位企业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为无效证明。若投标单位提供了多份银行现金存款证明,不进行累加,选取存款金额最大的一份作为其唯一有效存款证明);

1.4、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审计,最近连续三年(2010年-2012年)均为盈利,近三年(2010年-2012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201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5%;

1.5、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三项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业绩;

1.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银行现金存款证明、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以上资料除特别说明外,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3月07日至2014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5号楼2单元31层3101室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04月15日上午09:0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晋城大酒店三层多功能厅(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西街88号)。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里: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5号楼2单元31层3101室

联 系 人:段女士、田先生

联系点话:0351-2684509、0351-2684513、18635598677

传 真:0351-2797228

邮 箱:xhgjsx@163.com

监督单位:山西晋煤集团招标监督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

监督电话:0356-3664297、0356-366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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