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兴滨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1月22日我局拟对《兴滨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拟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1日-2014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邮箱:hjbhj@teda.gov.cn
传真:022-25201018
通讯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4环境保护局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兴滨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
项目名称:兴滨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北区翠微街以南栖霞街以北嵩山路以西
建设单位:兴滨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适应市场需求,天津市兴滨伟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4300万元人民币,选址于天津开发区北区汉沽现代产业区,购置设备,进行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9760.1m2,计入容积率面积9589.62m2,总建筑面积5195.42m2,包括厂房、附属用房、门卫室等构筑物。目投产后,具有制造机械零部件450t/a的生产能力。项目开工日期为2014年3月,预计投产日期为2015年6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使用实芯焊丝进行焊接。焊丝用量为10t/a,焊接烟尘排放量为80kg/a。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一次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排放源下风向153m处。无组织排放烟尘的一次最大落地最高值为0.235×10-3mg/m3,浓度占标率为0.05%,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1.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烟尘对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建成后厂区内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60t/a,COD 0.384t/a、氨氮0.03t/a,经厂区排水总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营城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车间内机加工过程会产生噪声,源强在85dB(A)左右,经预测,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要求,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后主要固废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切削油外协处置。所有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