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3月10日我局拟对宁国市亚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0万件零部件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产700万件零部件系列产品项目
二、建设单位:宁国市亚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宁国市梅林镇田村村
四、环评机构:宣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五、项目概况:
(1)废水:
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东津河。(2)废酸液,由原料厂家回收处理或送有资质单位处理。(3)工艺废水采取化学沉淀+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可实现80%以上回用,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东津河。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⑴锅炉废气,项目供热(汽)利用一台1t/h生物质锅炉,废气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外排;⑵抛丸废气,经引风汇集到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⑶酸雾;项目脱脂(除锈)过程产生酸雾,采用槽边安装集气罩,通过喷淋洗涤和碱吸收处理,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⑷喷塑粉尘;粉末喷塑过程是在喷粉柜内进行的,半封闭,呈负压,通过风机将房体内没有喷上工件的粉末吸入回收系统,采用滤筒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⑸有机废气,项目固化工序(电加热箱),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排放,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相应高度时,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2)无组织
⑴焊接烟尘,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气,生产期间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系统,可有效缓解其影响⑵酸雾,本项目酸洗工序中,未收集到的15%HCL呈现无组织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推荐模式计算,本项目无超标点,即可以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固废
⑴危险废物:冲压车间的废液压油,酸洗槽内废酸,表面处理的废渣、废水处理站的污泥交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置。⑵冲压边角料、除尘装置铁屑、包装废料交相关物资部门回收利用,⑶锅炉灰渣、职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生产过程冲床、抛丸机、切割机等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企业结合总平面布置采用一定的降噪防噪措施,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联系电话:4038691 通讯地址:宁国市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