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0日-2014年3月14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祥维实业有限公司优活城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与方新路交汇处东北角,东临“雅梦新居”住宅区,西侧隔朱宏路为沿街商铺,南侧隔方新路六公司西区家属院及公交六公司西区,北临天正泰机电市场。
西安祥维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68万元,占总投资的1.7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23层公寓,2-4层商业裙楼;1栋33层住宅楼,1栋32层住宅楼,3-4层商业裙楼;1栋4层商业楼以及小区内配套设施等。项目计划2015年12月建成。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优化施工工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场地防尘。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往西安市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本项目规划设置地下双层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共设12个排气口,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住宅楼和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排气筒不低于2.5米;拟建项目每栋楼下均设有集中收集垃圾桶,报告书要求垃圾收集桶设置尽量远离居民,且闲置时加盖封闭,由环卫人员定期及时清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三)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21.31m3/d,生活污水经新型高效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一部分生活污水(464.1m3/d)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剩余生活污水(57.21m3/d)进入自建中水处理设施,中水用于小区绿化、道路喷洒等。
(四)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164.4t/a。小区内设有带盖垃圾桶,由清洁人员每天定时清理,统一运往西安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年产生污泥量为40.4t,全部回用至新型高效化粪池,统一清掏。
(五)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水泵、风机、中央空调冷却塔等设备噪声,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对不同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水泵等设备要加装减振垫、采取架空隔振措施;冷却塔面向噪声控制点方向安装隔声屏障;底部接水盘上安装柔性网或消声垫,以降低落水声;进风口处安装进风消声器;采取隔声罩等措施。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
(六)根据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日照影响分析图,项目周边现状住宅主要朝向局部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日照标准,规划建筑加重对东侧局部住宅的影响,共造成约5户不满足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标准;建设单位承诺对日照受影响建筑进行经济补偿或进行房屋置换。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8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