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信息公开
我局拟对鼎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根据环办[2013]103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开。
一、项目名称::鼎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辛农场
三、建设单位:连云港鼎盛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辛农场,总占地面积25578平方米,建筑面积19313平方米;主要产品为4200t/a秸秆饲草和1800t/a秸秆生物燃料;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扬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砂石料应统一堆放并覆盖,采取定期洒水、布置围栏、及时清运开挖泥土等措施,当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减少扬尘影响,并须于开工前15日内到环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按 雨污分流 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项目排水管网。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置后回用。运营期废气吸收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锅炉软化水废水作为清下水回用于周围农田灌溉;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灰渣堆场抑尘水及厂区绿化用水,远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隔音、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四)运营期锅炉废气通过碱性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的燃气排放标准。锅炉灰渣堆场通过采取保持灰渣湿度、覆盖等措施,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五)本项目锅炉灰渣回用于农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六)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化建设各类排污口。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2256017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海堤路1号,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邮编22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