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刘春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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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GMP 搬迁改造技改项目
江阳区蓝田街道泸州轻工业园区
四川百草堂龙人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泸州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总投资5000万元,计划用地38 亩,新建生产厂房10000平方米、办公楼3800平方米、药品经营用房5200平方米、库房4800平方米。建成后实现中成药胶囊剂年产量4 亿粒、颗粒剂年产量250 吨的生产规模(不包括功能性食品糊剂、含片、袋泡茶生产线的建设)。
1、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进入园区截污管网;2、锅炉废气经1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3、噪声主要由各种生产设备、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4、中药药渣设渣库暂存定期外运作有机肥或燃料利用,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废废包装材料送回收站收购。5、以提取车间、乙醇储罐区两者边界50m的最大包络线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在环保方面互相干扰的行业。6、建设总容积不小于15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
采取网络公示、张贴公告、发放问卷式表格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共回收50份调查问卷,其中96%的公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无人表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