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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布袋除尘装置、空压机机械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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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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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湖北欧非亚重工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桩工机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湖北欧非亚重工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桩工机械产业园项目拟建地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地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湖北欧非亚重工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桩工机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见附件《湖北欧非亚重工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桩工机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

评价单位:湖北理工学院

电子信箱:hslgwfl@163.com (注明“湖北欧非亚重工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桩工机械产业园项目”)

(2)政府环保部门及电话:襄阳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0710-3220498

电子信箱:heen1717@163.com

附件:《湖北欧非亚重工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桩工机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欧非亚重工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桩工机械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欧非亚重工机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湖北省南漳经济开发区涌泉机电工业园

建设内容:

(1)征地120亩,新建生产主车间、仓库、办公楼、后勤服务用房(员工宿舍及食堂)等主体工程及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绿化等配套的公用工程。

(2)新建桩工机械生产线,新增各种生产、检测设备共96台(套)。

本项目分二期完成,一期建设规模为100台/年大口径机密钻孔机及配件的生产能力。本次环评针对一期工程。

二、项目各种规划合理性分析概述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的行业类别为C3613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属专用设备制造业。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版)》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项目。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2)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湖北省南漳经济开发区涌泉机电工业园内。本项目属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属专用设备制造业,符合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定位。

项目拟建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城市规划和南漳县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与区域总体规划具有较好的相容性。

(3)厂址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南漳县经济开发区涌泉机电工业园内,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根据南漳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南漳县经济开发区规划,项目占用的是园区工业用地,南漳县规划局及土地部门均同意该项目在此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三、工程污染源分析

(1)废气

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抛丸工段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工段产生的焊接烟气、喷涂工段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主要是二甲苯)、淬火、回火炉燃料燃烧废气及食堂废气。

① 金属粉尘

主要来源于表抛丸机组产生的金属粉尘。产生量为120t/a,产生浓度600mg/m3。采用集气罩负压抽风装置抽吸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除尘效率达98%,粉尘经处理后由车间外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2.4t/a。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②有机废气

要来自油漆车间喷漆工段。主要污染物为漆雾及有机废气(二甲苯)。项目油漆用量为30t/a,喷漆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漆雾:产生量3.42t/a、产生浓度130mg/m3,二甲苯:产生量7.91t/a、产生浓度300.76mg/m3,VOCs:产生量13.50t/a、产生浓度513.31mg/m3,经水帘柜漆雾吸附处理和活性炭吸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分别为:漆雾:0.35t/a、13.3mg/m3,二甲苯:0.79t/a、30.0mg/m3,VOCs:1.26t/a、47.9mg/m3,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③焊接烟气

项目年焊条用量为70t,焊接烟尘产生量0.49t/a,在车间焊接工位设置移动式集气罩,将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风机加压后用一根15米的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约在90%,则排放浓度约44.1mg/Nm3,排放量为0.441t/a。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④燃料燃烧废气

本项目淬火、回火使用液化石油气做燃料,为清洁能源。废气中主要污染物SO2、NO2、烟尘的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均很小,可直接排放。

⑤食堂废气

项目的食堂设2个炉灶,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SO2、NOx、烟尘等污染物浓度较低,可直接排放。

对食堂油烟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去除率80%,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2mg/m3。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生产车间保洁水、厂区生活污水,无其它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240t/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在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未运行之前,生产车间保洁水、厂区食堂污水分别进入隔油池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并采用埋地式微动力生活污水一体化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在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之后,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及车间保洁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

项目固废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

危险固废:产生总量为90.83 t/a。分别为:漆渣(废物类别:HW12),产生量3.42t/a;废乳化液(废物类别:HW09),产生量70t/a;油漆桶(废物类别:HW49):桶重2.4 t/a;废活性炭(废物类别:HW49),产生量13.81 t/a;油抹布及油手套等(废物类别:HW49):产生量约1.2t/a。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向外部环境排放。

一般固废:产生总量为2206.48t/a。分别为:除尘废渣:299.88t/a,废钢材:产生量1900.1t/a,均由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废包装材料:6.5 t/a,由废品公司回收,不向外部环境排放。

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25t/a;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固废均有妥善的处置措施,实施固废零排放。

(4)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机床、齿机、抛丸机等机加设备及空压机、风机等,声源值约在85~95dB(A)。

四、环境现状评价概述

(1)环境空气现状评价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4个监测点的监测因子SO2、NO2、TSP检测结果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二甲苯未检出,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

监测结果表明,清凉河涌泉段各监测段面各项项目标准指数均≤1,说明各项评价因子的水质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的要求,清凉河涌泉段目前水质尚好。

(3)声环境现状评价

项目厂界1#、2#、3#、4#测点和敏感点昼夜间均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项目拟建地周围区域环境噪声现状较好。

五、环境影响评价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影响一般局限在厂区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可将影响减至最低程度,不会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及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扬尘、噪声及施工废水等影响将随着施工活动结束而终止。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废水污染主要为:喷漆工序废水、切削液稀释废水、车间保洁水及厂区生活污水,其中喷漆工序废水和切削液稀释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南漳经济开发区涌泉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车间保洁水和生活污水经埋地式微动力生活污水一体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排污管网排入清凉河,废水排放总量为6240m3/a,排放浓度分别为COD95mg/L、BOD516mg/L、SS60mg/L、NH3-N 12mg/L,石油类2.5mg/L,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清凉河水体影响较小。

南漳经济开发区涌泉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生产车间保洁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与厂区生活污水一并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漳县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总排口处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D250mg/L、BOD5135mg/L、SS200mg/L、NH3-N18mg/L。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三级排放标准和南漳经济开发区涌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涌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蛮河。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①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论

在正常工况下:

本项目排放的粉尘、VOCs和二甲苯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的大气质量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粉尘最大浓度出现在下风向距离排气筒291米处,最大浓度为0.04317mg/m?,占标率为4.80%。VOCs和二甲苯最大浓度出现在距离排气筒322米处,最大浓度分别为0.02969mg/m?和0.01181mg/m?,占标率分别为4.95%和3.94%。说明:正常外排的粉尘、VOCs和二甲苯对评价区环境空气影响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仍可保持在原有功能区功能。

在非正常工况下:

排放的粉尘最大浓度为0.1896mg/m?,占标率达到21.07%,超过10%,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废气的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建设单位应立刻停止相应的打磨、喷砂处理作业,避免导致附近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并立刻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维修,直至废气处理系统能有效运行时,才恢复相关的生产作业。建设单位平时应加强对废气处理系统的维护,如定期维护风机、循环水泵、风管等,使其保持良好的处理效果。

在喷漆工段活性炭吸附装置出现故障时,VOCs和二甲苯最大浓度占率标分别为12.37%和42.17%,均超过10%,因此,一旦喷漆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待活性炭吸附装置正常运行后再恢复生产。

说明:在非正常工况下,各主要污染物浓度将显著增加,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系统的维护,发现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②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该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项目油漆车间位于厂区东南侧,抛丸车间位于厂区西南侧,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评价提出:在距离抛丸车间和喷漆车间边界50m范围内的区域内,应禁止建设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的贡献值,叠加厂界处的现状声环境监测值后,各边界及敏感点的昼夜间噪声预测结果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该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2140.03t/a,包括:一般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安全经济的处理后,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在采取各种措施后,该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六、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1)废气防治措施

①含尘废气

项目粉尘主要来源于抛丸工序。本次环评提出针对抛丸处理等产尘较集中的工段设置1套集气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风管引至1套处理效率达98%的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含尘废气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2mg/m3,排放速率为1.53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表2中要求。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措施可行。

②有机废气

本项目喷涂房采用水帘式漆雾处理方式,即在喷漆房内安装水帘柜,通过吸风机将喷漆废气吸附入水中,然后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器进一步去除有机气体。经处理后,本项目有机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甲苯、VOCS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③焊接烟气

本次环评提出,项目焊接烟气采用移动式集气罩抽吸方式将烟气抽至车间外,并在作业的同时应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保持作业场地空气良好,类比同类车间监测资料,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远低于标准限值。

④淬火、回火炉燃料燃烧废气

本项目淬火、回火使用液化石油气做燃料,液化石油气为清洁能源,从源头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废气中污染物SO2、NO2、烟尘产生和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类区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限值。措施可行。

⑤食堂厨房油烟

职工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率可达到80%,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排放浓度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2)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措施分两个时段进行。在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之前,项目废水需在厂内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在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项目废水在厂内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本项目的污水处理措施分两个时段分别评述。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间保洁废水、厂区生活污水,无其它无工艺废水产生;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含食堂污水)约为4800m3/a,车间保洁排水约1440m3/a。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前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微动力生活污水一体化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

在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行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涌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后排入蛮河。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或加消声器、强化生产管理。

经过上述处理措施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可以稳定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分为危险性固废和一般性固废。危险性固废为:废机油及废乳化液(HW09)、油手套、油擦布(HW49)、油漆渣(HW12)、废活性炭(HW49)、油漆桶(HW49)。均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金属废料、抛丸清理粉尘交由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公司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该项目固废处理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对环境影响甚微。只要该项目运营期加强管理,坚持工业固废处理、处置率达100%,即可最大限度的控制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也要加强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临时堆存场所的管理,严防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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