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优化改造设备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里机构: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交货期
备注
HDWZ//SC-LW-140305-01
#3炉燃烧器改造(燃烧系统煤种适应性优化)
报最快交货期
HDWZ//SC-LW-140305-02
#3炉贴壁风改造
报最快交货期
HDWZ//SC-LW-140305-03
#3炉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
报最快交货期
HDWZ//SC-LW-140305-04
#3炉火检改造
报最快交货期
三、项目资金来源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设备生产企业(公司)。
2、投标人应有相应投标设备的设计、配套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且业绩格式要符合下表的要求(可增加栏目),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序号
工程名称
及规模
投运时间或合同执行情况
改造目的、内容
数量
业主单位信息
联系人
联系点话
1.
XX电厂2*600MW
XX年或(正在执行、安装调试、XX时间交货等)
手机+座机
2.
3.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0、特别资要质求:
设备名称
资要质求
设备要求简述
#3炉燃烧器改造(燃烧系统煤种适应性优化)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2、具有600MW及以上同类型设备改造业绩,且运行2年以上
改造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一
旋流燃烧器
二
一次风煤粉管道系统
三
燃尽风燃烧器
四
大/小油枪系统
五
仪控
六
其它
#3炉贴壁风改造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具有600MW及以上同类型设备改造业绩,且运行2年以上
为根治该区域的高温腐蚀,特进行此次改造。
基本的改造范围如下:
1、侧墙风系统(含侧墙风喷嘴,侧墙风风箱、风道,水冷壁联接件等),范围:高度方向从第二层燃烧器中心线至燃尽风中心线以上2m,宽度方向为侧墙整个水冷壁。要求侧墙风喷嘴间隔不大于400mm,侧墙风总风量不大于二次风总量的0.8%。
2、上述改造相关的控制和电气设备
性能保证:
1、锅炉侧墙高温腐蚀明显减轻,改造区域高温腐蚀导致的水冷壁换管面积及换管频率比改造前降低70%以上。
2、侧墙水冷壁壁面氧量不低于2%,保证处于氧化性气氛。
3、侧墙风改造后,不降低锅炉运行稳定性。
#3炉电除尘高频电源改造
1、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2、具有600MW及以上同类型设备改造业绩,且运行2年以上
#3炉电除尘进行#1、2电场12套电除尘进行电源改造为EPC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技术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施工
#3炉火检改造
1、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具有600MW及以上同类型设备改造业绩,且运行2年以上
卖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智能型分体式全进口火焰检测系统,负责火检设备的安装、电源控制信号的敷设、接线及调试工作,改造后的火焰检测系统满足当前最低冷却风供应要求,卖方应提供资质证明、原产地证明书及进口报关单。本期工程每台炉火检部分由40只油火检、8只微油火检、48只煤火检构成。火检冷却风系统设两台风机,互为备用。此次计划对#3炉48只煤粉燃烧器火焰检测系统进行换型改造。
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优化改造设备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资信等级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10、特别资要质求”的其他资料。
(8)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时间: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18日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预审文件提交时间:2014年3月13日—2014年3月18日17:00时
2、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印刷板和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以印刷板为准。
(一)按照“五、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4年3月18日17时前送达至或特快专递至:(截止时间后送达或寄到无效)
收件人:綦伟梁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
邮编: 250014
(二)按照“五、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14年3月18日17时前发至以下邮箱:hdwzzbb@163.com
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优化改造设备投标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
3、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所投设备的招标编号、设备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4、招标人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 綦伟梁
联系点话:0531-67716272 67716269
E-mail:hdwzzbb@163.com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4800号
八、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收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