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号机组电除尘器增效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400C24N0356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1号机组电除尘器增效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粤江公司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厂区南临北江,东面以京广铁路线为界,北距曲江区约23km,韶关市37km。厂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
粤江公司11号机组锅炉配置双列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由福建龙净设计生产。除灰方式为正压密相气力输送系统。
2.2招标范围:
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江公司)11号机组电除尘器增效改造工程,旨在提高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降低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本次改造工程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改造方案。本工程为总承包(EPC)工程,由此引发的一切与本工程相关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包括地质勘探、设计、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及材料供应、运输、储存、安装(修复)、土建工程施工、单体试验、整体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服务的制造厂家,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
(3)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招标范围的全部设计、供货、安装的相关资质条件。如单个投标人不具备完成全部工作的部分资质,则应由设备制造供应方牵头携分包商或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携分包商参与投标或联合体投标,则应在投标时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书面协议。
(5)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有为国内电厂至少3台300MW及以上机组相应电袋复合除尘器的新建或改造并投运业绩,所用技术和设备应先进、成熟、可靠,应完全满足本规范的所有要求。且这些设备已正常投运且性能验收合格,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业绩应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和投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或业主证明原件等)。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性能验收合格的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6)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里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7)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8)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10)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1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申请报名资料审阅(核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里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投标申请人可以先行办理我司会员的免费注册。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3月14日上午9点00分至2014年3月21日下午16点30分。
5.1只有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资格核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可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的正式投标人。
(2)当某包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该包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亲自递交报名申请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里机构办公地点。提交满足要求的资格申请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招标代里邮箱gmgszq@foxmail.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4年3月21日16:30分前,以招标代里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方将组织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资料进行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代里机构通知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招标代里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里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 话:(8620) 87768198-638/639/663
传 真:(8620) 8767 3286
联 系 人:盛祖强(gmgszq@foxmail.com)、曹小玉(chenity@foxmail.com) 、龚天祎(724257613@qq.com)
(2)投标保证金收取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曹小玉
电 话:(8620) 8776 8198 - 639
传 真:(8620) 8767 3286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注:为保证汇款的顺利进行,请务必在汇款单的附注栏填写行号:308581002097)
账 号:120905690610808
(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
商务联系人: 熊支建(07516638079)
技术联系人: 熊金华(0751-663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