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慧科电器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慧科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布大道以北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存放电子产品、电子零件、模具
规模:项目总投资5539万元,占地面积22187m2,建筑面积38590m2。兴建1幢5层厂房(自编厂房2)、1幢4层厂房(自编厂房1)、1幢3层办公楼、1幢4层宿舍,并在厂房2下建设地下一层的停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3859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3820平方米,地下面积477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2幢厂房将作为建设单位电子产品、电子零件、模具的存放仓库,不进行生产活动,预计可存放小家电125万件,预计有60人在厂区内办公,有20名员工在厂区内住宿。预计项目建成后有60名员工,只有20名员工在项目区内住宿;每天1班制生产,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全部员工在厂区内就餐。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1柴油发电机
烟尘、SO2、NOX
经碱水喷淋处理,由外置烟道引至所在楼楼顶排放。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 20891-2007)II阶段要求
2汽车尾气
机动车尾气
建议地下车库出入口两侧加强绿化。
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3厨房油烟
油烟
油烟收集后引至宿舍楼楼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小型标准。
水
污
染
物
4运营期污水
CODCr、SS、动植物油、LAS、NH3-N、BOD5。
厨房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一般生活废水经格栅隔渣、粪便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外排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固
体
废
物
5运营期垃圾
生活垃圾
交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卫生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采取相应措施后,将可实现安全处置的目标,对项目所在地环境无不良影响。
餐厨垃圾
交由各区、县级市环卫运输车队或者其他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清运
油污、废油脂
收集后应交由有严控废物回收资质单位处置。
噪
声
6运营噪声
发电机、汽车、装卸货物等
选用先进设备,采用减振、密封屏蔽、隔消声;加强场内管理,严禁鸣叫喇叭,汽车减速行驶。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9)2类标准要求
其
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为提高生态补偿效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对其绿地系统进行结构优化和景观美化:绿地系统应注意乔、灌、草、帖地表植物相结合、叶、形、色相结合,最大程度优化绿地系统,最大限度地恢复建设区建设造成的损失。
(2)绿化乔木应采用大乔木,以形成建筑与自然和谐的效果。
(3)项目的生态保护建设应与项目同期规划、同期实施、同期建成。其资金来源应由建设单位保证并及时到位。
通过以上措施,使得本项目建成后具有优美的绿化景观,美化了周围的生态环境,项目与环境的相融性较好。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汇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区已接通市政污水管网,则:厨房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其他生活废水经格栅处理,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LAS≤20mg/L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废水经上述处理后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二、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区内产生的机动车尾气必须采用增加地下车库进出口两侧绿化、低速进出停车场、加强管理等手段,尽量减少汽车所排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
厨房油烟经收集后由外置烟道引至宿舍楼楼顶,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油烟废气需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小型标准要求,即:油烟浓度≤2mg/m3,去除效率≥60%。
柴油发电机尾气需经加入碱液的水喷淋处理,外排尾气需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阶段)》(GB 20891-2007)中的II阶段(NOX≤6.0g/kWh、CO≤3.5g/kWh、HC≤1.0g/kWh、PM≤0.2g/kWh),通过外内置烟道引至所在楼楼顶高空排放,则发电机尾气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柴油发电机房建成全封闭式隔声机房,机房的门、窗均按隔声门、窗的要求设计,机组的机座与基础之间装减振器,排气系统噪声采取两级消声处理;对进出场内机动车加强管理,禁鸣喇叭;装卸货物时尽可能在室内进行;油烟风机需采用减噪、隔声措施,自设烟管需用铁条固定在外墙。以上环保设施落实后,建设项目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餐饮垃圾按《印发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穗环[2012]7号)中有关规定收集、清运;油烟净化器、隔油隔渣池产生的废油脂、油污等严控废物收集后应交由有严控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方法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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