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殷先生
联系方式: 86-0472-5317974,
联系方式:电话:0472-5191102 传真:0472-5191000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新都市区包头市环境保护局(01406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3万m3成品油库建设
包头市昆都仑区110国道680公里处
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
大森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拟在包头市昆都仑区110国道680公里处新建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3万m3成品油库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现场区内大部分已建成,本场地计划原为甲醇仓储用地(新奥蒙华清洁能源物流项目于2008年3月24日包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审批),但由于甲醇仓储投资过高,新奥蒙华清洁能源物流项目未能实施,场地一直闲置,现新奥蒙华物流有限公司现利用该场地进行柴油仓储。新奥蒙华物流项目将配备完善的装卸、储存、运输安全设施和基础设施,有利于加强现有铁路、公路的设施衔接及交通运输设施与库、场设施的衔接,使现有物流资源得以合理整合,基础设施及其技术装备得到大幅度提高。
一、废气:本项目大型柴油储罐采用浮顶罐,油罐设呼吸阀等配套设备,减少油品的油气挥发。挥发的烃类气体为无组织排放,容易扩散。
二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污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发生火灾时的消防水,其中洗罐每3-5年进行一次,初期雨水及事故消防废水均为偶发情况产生的废水,喷淋废水为夏季降低油罐温度的排水,均为间断性排水,喷淋废水回用于消防水池,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消防废水委托污水处理厂进行拉运。
三、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油品运进运出时油罐车的行驶噪声及各类输送泵运转产生噪声,根据类比监测,噪声值约为80~90dB(A),其噪声值较高,为瞬时短暂噪声,采取设备减震、定期设备维护、泵房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后,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的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油罐底部沉积和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油渣、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外排。本项目库区不设置专门收集、暂存危险废物的场所,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洗储罐并进行收集废油渣和油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