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里:内蒙古桓镁招标代里有限公司 招标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1机组锅炉C级检修
第二标段:#2机组锅炉C级检修
第三标段:#2锅炉脱硝入口烟道防磨治理
第四标段:#2锅炉脱硝入口烟道支撑管防磨
第五标段:#2机组低旁阀改造
第六标段:锅炉一次热风隔绝门
第七标段:#2机组DCS改造工程施工
第八标段:#2机组DCS系统改造项目设计组态调试
二、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桥热电厂厂区内
三、计划开工日期:按甲方要求
四、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一标段至六标段必须具有相应服务能力;七标段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八标段必须具有火电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调试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七标须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师注册证书。
4、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企业有质量体系认证。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企业具有类似业绩。
10、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技术和财务能力。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4年3月17日—2014年3月21日下午 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里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原件核查,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8)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质量体系认证;
(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合同)。
招标单位: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联系人:李俊华
电 话: 0471-6227307
招标代里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里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318室
联 系 人:董艳茹
联系点话:0471-3339921
传 真:0471-333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