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广州市文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400(万)
联系人: 胡新丰
联系方式: 86949903
广州市文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保受理前公示
项目名称:广州市文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州市文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华侨科技工业园龙腾路2号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生产加工船舶、建筑、环保设备机械
规模: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10558.49m2,建筑面积2548m2。设有一栋一层钢结构厂房,一栋三层办公楼及一间变配电房,并配套有机动车位、摩托车位、自行车位。本项目主要经营船舶、建筑、环保设备机械生产加工,年产绞车10台,导缆装置32台。生产线定员6人,全年生产300天,采用一班生产工作制度,厂区不另设职工食堂及住宿。本项目已于2005年5月建成,现已投入运营,因此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1
车床
CD6140A卧式车床
1台
/
2
切割机
常用龙门式数控火焰切割机
1台
/
3
焊机
电焊机
1台
/
CO2焊机
1台
/
4
吊车
LH/10t
2台
/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防治理效果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Cr、BOD5、SS、氨氮、LAS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最终达标排入天马河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
打磨工序
金属粉尘
通过固定工作点位配套抽风机集中抽排金属粉尘或经隔板阻挡后自由沉降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电焊工序
锰及其化合物
采取无组织排放,加强通风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锰及其化合物≤0.04mg/m3
备用发电机
SO2
水喷淋处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中第II阶段标准
NOx
烟尘
烟气黑度
烟气黑度达到格林曼黑度一级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对周围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一般固废
废边角料
收集回收销售处理,不排放
危险废物
废油泥、废机油、含油抹布等
定期交具有固废运营资质的单位(危险废物处理站或工业废物处理站)统一处理
噪声
切割机切割噪声、车床机加工噪声、打磨机打磨噪声及发电机运行噪声
机械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阻尼减震措施、加强管理,合理布置车间,禁止夜间作业、,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等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其他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做好项目绿化工作,达到净化大气环境、滞尘降噪的效果。
2、做好外排废水的达标排放工作,以减少对纳污河段水质的影响。
3、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
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厂区周围的绿化、美化。本项目的投产对附近的生态环境要素空气、水体、土壤和植被等无明显影响。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43m3/a,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三级化粪池对员工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使其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最终流入天马河。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及发电机产生的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建设单位通过固定工作点位配套抽风机集中抽排金属粉尘或经隔板阻挡后自由沉降,项目外排粉尘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
本项目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气,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通风及强化管理即可减少焊接烟尘对室内环境的影响,外排烟尘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锰及其化合物≤0.04mg/m3”的要求。
发电机运行时产生尾气中,SO2、NOx、烟尘经水喷淋处理后由专用烟管引致楼顶天面进行高空排放,其排放浓度、速率能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的标准要求,且烟气黑度达到格林曼黑度一级。同时,NO2、烟尘排放限值可以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07)中第II阶段标准。
项目采取上述治理措施,所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期间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切割噪声、车床机加工噪声、打磨机打磨噪声及发电机运行噪声等,其等效声压级为75~105dB(A)。项目噪声通过采取阻尼减震措施;采取封闭式围护结构;合理布置车间,禁止夜间作业等措施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料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日常生活垃圾及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应妥善处理处置,须集中收集、分类储存,定期交具有固废运营资质的单位(危险废物处理站或工业废物处理站)统一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经收集回收销售处理,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可回收利用的交有营运资质的废物回收部门加以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理,日产日清。
项目受理单位:区环保局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mail: hbj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