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孙宪光 先生
联系方式: 0535-5654599
蓬莱市环保局拟对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出栏18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出栏18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8日-2014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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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出栏18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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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蓬莱市北沟镇贺家沟村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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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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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水文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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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出栏1800万只商品肉鸡养殖建设项目位于蓬莱市北沟镇贺家沟村村东。本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其中鸡舍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辅助用房5000平方米。绿化25400平方米,道路33000平方米。本项目拟新建商品鸡鸡场5个,每个鸡场6栋鸡舍,共计30栋鸡舍,新建相关辅助用房建筑,并购置意大利层叠式肉鸡笼养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项目总投资为2686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25006.31万元,占总投资的93.10%;铺底流动资金1853.69万元,占总投资的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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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鸡舍、污水贮存池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燃气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恶臭污染物主要在鸡舍、污水贮存池产生的,均为无组织排放,主要的臭味物质为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养殖场区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绿化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的产生。通过以上措施后恶臭污染物中的氨和硫化氢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恶臭污染物中的臭气浓度排放能够满足《山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要求,对外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锅炉烟气中的烟尘采用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要求。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去除效率大于85%油烟净化设备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
本项目的污水主要由清洗鸡舍废水、生活污水(办公废水及宿舍废水)和食堂餐饮废水等。本工程产生的所有废水,由专门的贮存池存放,与鸡粪、病死鸡一起由汽车拉到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处理,不外排。鸡舍地面、污水收集管线、废水暂存池、医疗废物暂存间、鸡粪备用池采取防渗措施和严格的生产组织管理。
项目区内噪声源主要为鸡舍换气扇、增压泵等设备产生噪声及养殖过程中鸡的鸣叫声。为了确保噪声达标,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机械设备,按照工业设备安装的有关规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簧),风机设置在机房内,并对机体采用隔声罩,进、排风口做消声处理。在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鸡粪、病死鸡、防疫和治疗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等。产生的鸡粪无需贮存,与项目产生的病死鸡和废水一起由汽车拉到公司沼气提纯压缩项目处理。防疫和治疗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编号为HW01的危险废物,项目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由工作人员送至医疗废弃物暂存间存放,定期交由烟台市圣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场地统一处理处置。餐饮垃圾存放于项目区泔水桶内,统一收集外运。
蓬莱市环保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595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