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州朗悦商业楼
建设单位:广州市朗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九潭村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商业楼
规模:项目总投资23500万元,占地面积11085m2,建筑面积59464.35m2。拟建高层塔楼两栋(自编1号楼和自编2号楼),楼高分别为19层和25层,负一、负二层布置地下停车场,并在项目的两周沿主要道路布置商业。其中两栋塔楼的首层均为商铺,二层为餐厅,三层为架空绿化层,四层以上为办公楼;负一、二层地下室用作停车场及机电设备用房。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防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场内
扬尘
加强施工管理
文明施工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车辆运输
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
NOx、碳氢化合物、CO、SO2、烟尘和烟色
使用环保燃料等
运输车辆尾气
装修材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使用环保材料
营运期
餐饮商铺
油烟
使用清洁能源,经静电油烟机收集后,再经内置共用烟井引至楼顶排放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备用发电机
烟尘、CO、SO2、NOx
使用标准规定的柴油为燃料,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楼顶排放
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中第Ⅱ阶段标准要求
机动车尾气
CO、HC、NOx
加强通风,加强绿化
对周围大气环境无不良影响
水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废水
COD、SS、石油类
通过沉淀、过滤后回用至工地中
对周围水环境无不良影响
生活污水
CODcr、BOD5、SS、氨氮
生活污水需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
营运期
生活污水
CODCr、BOD5、SS、氨氮
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粪便废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汇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
餐饮废水
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固体废物
施工期
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
运往指定的余泥渣土处置场处理
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危险固废
废机油和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等
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营运期
商业、办公、物管
生活垃圾
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日产日清
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餐饮商铺
餐饮垃圾
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放置,应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油脂
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噪声
施工期
施工机械
设备
机械噪声
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治理措施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输车辆
交通噪声
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鸣
运营期
冷却塔、备用发电机房、风机房、水泵房、变配电房及营业噪声
噪声
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的优质设备、消声、隔声、减振、墙体、绿化隔声
各边界噪声值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其他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做好项目绿化工作,达到净化大气环境、滞尘降噪的效果;做好预处理工作;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
按上述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降低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搞好项目周围的绿化、美化。本项目的投产对附近的生态环境要素空气、水体、土壤和植被等无明显影响。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下水道汇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天马河。则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纳污水体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二楼设置为餐饮业,在项目的建设过程当中,应建设内置的预留专用烟道排放口。待项目建设后,进驻的餐饮业项目若有油烟废气产生的,均需安装静电油烟净化器,并引至项目内预留的内置专用烟道经楼顶天面排放。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约为2.0mg/m3,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而且,由于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液化石油气是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甚微,因此处理后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商场营业噪声以及中央空调制冷机组、中央空调冷却水塔、备用发电机房、风机房、变配电房、水泵房、地下车库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其噪声源强约65~100dB(A)。通过相应的降噪、减震治理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和建筑物隔声后,本项目运营期各边界噪声可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办公楼、商业网点及物管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此外,还有餐饮商铺产生的餐饮垃圾和废油脂。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并定期对收集点进行消毒;餐饮垃圾应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放置,交由环卫运输车队或其他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清运;废油脂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受理单位:区环保局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mail: hbj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