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加固改造工程
乐清市北白象镇,厂址东侧为东横河村和西横河村、南侧为瓯江口、西侧为磐石社区(磐东村、磐南村)、北侧为沿河村及农田。
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
拟在保持现有码头长度和宽度等基本尺寸结构不变、四期工程已批复的码头煤炭通过能力不变的前提下,将现有码头加固改造并提升靠泊装卸船型吨位等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现有码头结构、II类桩、码头平台后沿维修并加桩加固,更换码头前沿的靠船构件,加大系船柱,将现有2万吨级泊位加固改造为3.5万吨级泊位。
第一次环评信息在相关村居进行了公告。在温州商报和温州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告,公告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公众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随机征询方式进行,分个人表和团体表两种,调查对象主要为工程周边的社会团体和个人,共发放和收回个人表69份和团体表34份,均无反对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回用至煤场用水等,项目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港船舶应严格执行铅封措施,运输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温州市诚杰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码头不接收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码头冲洗水和前15min初期雨水通过码头平台两侧明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并通过潜污泵管输到含煤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煤场用水等;卸船设施配套收集除尘装置,码头前沿高架皮带机设置挡风板密闭,栈桥皮带机采用廊道封闭措施。输送皮带落差和转接处设转运站,配备并维护除尘装置。及时清理并清洗码头面散落煤渣,减少TSP发生源;施工作业应尽量避开海洋生物的高生物量期和产卵期,减少施工过程对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制定应急事故风险预案,配置必要的溢油风险应急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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