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泰州市自来水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汤宏祥
联系方式: 6363407
关于2014年3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25日-2014年4月2日。
电话:0523-86195532
通讯地址:泰州市环保局
联系人:泰州市环保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泰州市三水厂三期改扩建及配套管网泵站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海陵区
建设单位
泰州市自来水公司
环评机构
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改造泰州三水厂取水泵房,形成供市区15万m3/d清水,供姜堰15万m3/d浑水能力;
改造泰州三水厂厂内DN1400管线380米;
建设城东加压站(15万m3/d)1座;
铺设DN800-1600供水管线51.1公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扬尘、噪声、生态方面会短期内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生产性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入周围水体;施工营地和物料堆场设置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的主导风向下风向300m以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作业面和道路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采取设置围墙或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200m范围内,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
营运期城东加压站生活污水经有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肥田;水泵、鼓风机等噪声源采用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