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天津市泰翔门窗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3000(万)
联系人: 杨国深
联系方式: 29235031
泰翔门窗新建年产1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天津市泰翔门窗有限公司选址于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工业园区34号。项目用地面积1666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四至范围为:厂区东侧和西侧均为空地,南侧为天津市新发工贸有限公司,北侧为园区三号路。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防火卷帘门、钢质防火门生产设备2套。预计年产防火卷帘门、钢质防火门10万平方米。
天津市泰翔门窗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项目已于2012年4月12日备案,并于2013年5月29日申请备案延期。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包括:
运营期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
三、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1)废气
1)焊接烟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和净化后,尾气排放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的公式计算无组织废气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源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可见车间面源排放的颗粒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粉尘: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除尘效率99%的除尘器处理后,粉尘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经一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食堂油烟
根据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餐饮设施油烟排放系统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小型餐饮油烟净化效率不低于60%。废气中油烟最高浓度小于2.0mg/m3;油烟排放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并应安装通过环保部门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
(2)固体废物
1)废焊渣:本项目建成后废焊渣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包装物: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综合利用,不外排。
3)生活垃圾:本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5)下脚料可以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外排。
6)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滤棉和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名录》中HW12类(900-252-12,(T,I)),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天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做到安全的收集并储存,移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3)噪声
本项目设计中产噪风机设备、空压机、喷砂工序均设在室内,空压机外还专门设置隔声箱,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基础、软链接、风机安装进口消声器等减震、降噪措施。经预测得知,在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叠加值均达标。
期限:2014年3月21日~4月3日
(1)电话:022-82631119
(2)联系人:何女士
(3)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工业园区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