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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济示范园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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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3-2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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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扩建工程是乌鲁木齐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循环经济示范园内的大浦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占地面积110万平方米,设计总容积3000万立方米,分三期建设,预计使用30年。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设计填埋库容1000万立方米,于2003年投入运行,因积存较多渗滤液,一期库区现已全部覆膜暂停填埋生活垃圾,并在拦污坝北侧新建600m3/d渗滤液处理站对积存的渗滤液进行处理,新建的处理站配有燃气锅炉房能保障处理站全年运行,处理后达标的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四道岔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再回喷垃圾堆体。二期工程位于一期南侧,2012年建成运行,总库容260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为3年,至今已运行了2年,目前日均消纳生活垃圾约3000吨,预计在2014年生活垃圾填埋高度将到达设计标高1070m,为避免出现城市生活垃圾即将无法消纳的局面,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计划于2014年实施“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扩建工程”,实施范围为二期填埋区并在其南侧新建灰渣填埋区。

   目前,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写的《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计划2013年12月开始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至2015年2月完工,工程设计总投资9997.85万元,建设资金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准后拨付。

  本次扩建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① 工程范围为二期填埋堆体以上区域,即二期标高1060m锚固平台到1090m平台等高线构成的边坡区域,充分利用已形成的填埋面积,并结合新建边坡区域,形成填埋库容。

  ② 填埋场库区边坡地基做稳定处理,设置防渗系统,与原填埋场现有防渗系统连接。

  ③ 导气系统为沿用原导气石笼,原导气石笼随着垃圾填埋堆体逐步加高,并在边坡区域新建导气石笼。

  ④ 渗滤液导排,采用水平与垂直导渗两种方式导排。水平导渗指在1070m标高位置增加铺设渗滤液卵石导排层及渗滤液盲沟,从而增加渗滤液导排通道;垂直导渗指设置竖井,利用提升泵收集1070m标高以下渗滤液。

  ⑤ 生活垃圾填埋区拦水坝南侧新建库区,并由分区坝分为炉渣贮存区与飞灰贮存区。

  ⑥ 飞灰与炉渣贮存区渗滤液由渗滤液导排盲沟导排,导排入二期场底,统一由竖井导排入渗滤液调节池。

  ⑦ 新建作业道路从环场道路通往场底,方便垃圾填埋运营作业。

  ⑧ 沿填埋库区设置截洪沟,减少地表径流进入场内,垂直分区做到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

  ⑨ 环境监测、办公管理区、渗滤液处理等均依托原有设施。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废水主要来自雨水的地表径流、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包括新建填埋区分隔坝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炊事、洗浴用水及粪便等生活污水,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办公管理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冬储夏灌。雨水地表径流冲刷浮土、建筑沙石,不但会夹带大泥沙,而且还会携带少量的油类等各种污染物。施工期废水排放的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要尽量求得土石方工程的平衡,无法平衡的多余土石方可以暂存于备料场供填埋垃圾时作为覆土使用。应减少弃土,作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作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水土流入低洼地积存。

   b、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施工步骤,雨天尽量减少地面开挖,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以避免受到降雨的直接冲刷,在大雨时,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坍塌。

  c、在道路施工场地,作到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

   d、在施工现场需要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排入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排水系统。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 降水产生渗滤液

   由于目前一期库区已进行膜覆盖临时封场并暂停填埋生活垃圾,故实际降水形成滲沥液产生面积为现有二期库区和即将新建的炉渣和飞灰专用填埋区,根据报告书工程分析相关计算,填埋场以上面积内因降水产生的渗沥液约为113.89m3/月、1366.68m3/a。

  ② 垃圾自身产生渗滤液

  根据报告书工程分析,大浦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中储水进入渗滤液的量按0.1m3/t计算。

   2016年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规划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如期运行时,大部分生活垃圾以焚烧方式处置,剩余少部分生活垃圾需要填埋处置,则本次扩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库区在使用期(2015年~2027年)内需要填埋生活垃圾约为535.7万吨,平均日填埋量为1129吨,则垃圾自身进入渗滤液的量为112.9m3/d,全年4.12万m3/a。另外,垃圾填埋时的洒水一般不用新鲜水,可利用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回喷的水量大部分以蒸发形式消耗,少量进入渗滤液导排系统。

   本次填埋场扩建工程渗滤液依托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于2013年新建的600m3/d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有效处理,该处理站采用“均衡池 + 外置式MBR(二级硝化)+ 纳滤”工艺,达标废水通过管线接入四道岔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站2013年9月建成,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预计2014年4月可正式投入运行。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挖土、运土、填土、夯实和汽车运输过程的扬尘,都会给周围环境空气带来污染,主要污染因素为粉尘和汽车尾气(NO2、SO2、CO),尤其粉尘影响较为严重。

   为控制粉尘及二次扬尘污染,根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乌鲁木齐市防治扬尘污染实施方案》(乌政办[2011]49号)的要求,采取以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a、施工工地周边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

  b、施工期间,工地内土石方、渣土或废弃物输采取覆盖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石方工程。

  c、施工中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降尘。

  d、从事散装货物运输的车辆,特别是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必须严密覆盖,严禁撒漏。

  e、文明施工,做好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以减少施工作业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① 填埋气体及恶臭

  a、填埋气体

   根据核算,本次扩建工程从运营初期的2015年至终场2027年,累计产气速率逐年增加,2027年填埋场累计产气量达到最大值为5251万m3,其中NH3 121.3吨、H2S 161.63吨、CH4 1.86万吨。通过类比资料确定,填埋废气的甲烷浓度高达29.5%~63.8%(甲烷气体浓度达到5.3%~14.0%时,易引起燃烧和爆炸),H2S浓度达26.47mg/m3,排放源多且分散,若不进行处理,其场界浓度将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

  b、恶臭

  垃圾填埋过程发酵以及渗滤液排放过程中均有恶臭气体产生。臭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H4、NH3、H2S和甲硫醇等。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填埋气体、恶臭可采用较成熟的沼气净化方法——溶剂吸收法(MDEA作为吸收剂)进行回收利用,可高效脱硫脱碳,将NH3、H2S、CO2等气体吸收后,有效降低臭气浓度,并分离出填埋气体中的CH4,填埋初期通过设置火炬系统,将填埋废气点燃转化为CO2、NOX、SO2等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气体,可以减小恶臭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填埋中期开始将分离出的CH4一方面通往燃气锅炉、向附近用热点供暖,多余气体通往填埋气体发电厂(近期装机容量为1MW,最大装机容量5MW)进行综合利用。除此之外,在垃圾填埋场的运行过程中,还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要求,垃圾填埋场设置灭蝇、灭虫、灭鼠、除臭措施,使用杀虫剂、鼠药剂灭蝇、灭鼠,做到当天填埋的垃圾当天覆土,减小臭气污染和防止疾病传播。

  ② 填埋作业扬尘

  运营期生活垃圾在道路运输、填埋场倾倒、压实、取士覆土过程中产生扬尘。

   采取的措施:a、将渗滤液处理后的部分排水用于填埋场的填埋作业抑尘洒水,可以起到一定的防尘作用。b、在垃圾填埋场四周设置垃圾拦截网,防止轻质物如废纸、废塑料等随风飘浮污染环境、影响景观。

  ③ 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根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其中有关的选址原则,规定了“垃圾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根据本项目污染特征、根据《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防渗膜铺设(1070m标高以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批复》,二期库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

   二期填埋区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为北侧距离兵团西山监狱890m、东侧距离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办公管理区600m、东北侧距离天山源水公司西山供水站1150m,东侧距离张家庄1400m,距离均满足5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对施工场地周围50m范围将产生不利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a、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在靠近敏感目标一侧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时,提前与居民进行协商,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和支持,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b、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如特殊工序需进行夜间施工,应按相关规定到沙依巴克区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c、施工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d、修建临时工棚隔声,以减少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① 运输噪声

   垃圾运输主要集中在早8:00-12:00,晚17:00-22:00期间,采用封闭垃圾专用汽车进行垃圾运输,大浦沟垃圾填埋场运输路径需穿越乌鲁木齐市西山片区主要道路——西山路,由于西山路两侧居民区较多,专用进场道路两侧范围内无居民区,垃圾运输交通噪声对西山路沿线居民区有一定影响,通过严格控制垃圾运输时间和在市区道路禁止鸣笛等措施,可降低运输交通噪声对电路两侧居民区的影响。

  ② 垃圾填埋作业噪声

   运营期垃圾填埋作业的噪声是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因垃圾分单元填埋,因此各种机械同时作业,作业地点相对集中,噪声污染源是各种设备噪声的叠加。

   场址周围的噪声屏障效应分析,场址东面和西面靠山,除北面相对开阔外,场界外主要是山坡,垃圾场处于低凹的山沟,对噪声有良好的屏障作用。预测垃圾填埋场场界噪声昼间能达标,由于填埋场夜间不运行,故噪声夜间对当地声环境无影响。垃圾场周围属于荒地,距场址最近的为二期库区东侧600m山体平台上的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办公管理区,因此垃圾填埋场噪声对办公管理区没有影响。

  为最大限度减少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a、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b、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会增大,故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c、做好场界周围的植树绿化工作,周边种植高大乔木等以形成绿化带,即达到了美化环境的目的,又增加一道隔声屏障。

  d、运输中车辆产生的噪声应加强管理,注意车速及减少鸣笛次数。

  4、生态环境与景观影响

   本次新建填埋区位于大浦沟沟谷、取土场址为填埋场南侧山坡、荒地,据现场踏勘,填埋场场界种植的为人工植被,两侧山体为黄土山,山上自然植被分布稀少,植物以戈壁荒漠植被为主。经分析,垃圾场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不会形成破坏性的影响。填埋区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生态影响主要在取土场和填埋场两部分,表现为对填埋场和取土场的水土流失影响、植被破坏和改变原有土地利用状态。一方面破坏原有的土壤结构、破坏了原本就很稀疏的地表植被,降低了土地的水土保持能力。另一方面在施工和取土过程中开挖、移动、填筑土石很多,造成大量水土流失。

   本评价要求项目方按《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要求对场界进行绿化,加上专用进场道路两旁、生产生活管理区的绿化,可部分补偿填埋场对植被的影响。按绿化方案实施,基本可以补偿填埋场对植被的破坏,同时可以取得良好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效益。在垃圾填埋到设计标高后,按照终场封场要求进行封场覆盖,取土后覆盖土再重新种植树木,覆土厚度以植物根系不穿透覆土层为宜,垃圾填埋场的最后封场还应注意地貌的美观与周围环境有机地结合成一体,以尽可能恢复原有的生态景象。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场所产生的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应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向乌鲁木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申报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及时清运、处置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运输时做好防扬散、防洒漏工作,避免固体废物影响沿线环境。

  (2)填埋场飞扬的轻体废物,通过洒水、及时填埋及按要去设置移动铁丝网或抑尘网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乌鲁木齐市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严格落实了前期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目前一期填埋库区已覆膜暂停使用;二期库区建成并运行正常;新建的600m3/d渗滤液处理站已投入试运行;处理达标的出水将通过排水管线并入四道岔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实施填埋场二期库区扩建工程和南侧新建灰渣专用填埋区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垃圾填埋过程中的运行管理和污染监测,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本项目将在公众参与程序中的第四个阶段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公众意见调查是在第一次信息公开、报告书编写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以及第二次信息公开、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的基础上开展。

  1、公众参与目的

   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1080m以下)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直接涉及到项目周围居民、单位的切身利益,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让沿线公民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与建设情况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主动向群众及单位征集对工程的意见、建议和方案,通过群策群力寻求减轻污染的措施,使工程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2、公众参与人员

  执行公众参与人员:张新莉 斯玛伊力·克热木,由乌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配一辆专车用于执行公众参与工作。

  3、工作时间表

  2014年3月17日:对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1080m以下)扩建工程涉及的单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给有关单位发出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关于调查××单位“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1080m以下)扩建工程”公众参与意见的函》,主要单位有大浦沟社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山监狱、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管理中心。并对以上单位职工个人开展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1080m以下)扩建工程公众参与意见调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2014年3月18日~3月25日:对项目涉及的敏感点以及垃圾车运输路线涉及的居民区等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包括四道岔社区、建陶社区、大浦沟社区、西梁社区(长胜大队张家庄)、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办公管理区。以上社区和居民区主要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入户前须在社区或居民区的宣传栏张贴本次工程的公告、入户通知,向公众公示入户时间、联系方式等。同时,针对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不少于5人)以及环境保护相关领域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1080m以下)扩建工程在乌鲁木齐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内的乌鲁木齐市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本次进行公众参与主要针对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园内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兵团西山监狱、大浦沟民族村以及长胜大队张家庄等)以及垃圾车运输路线两侧的社区和居民。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次评价从项目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中选取公众代表,代表数量见下表:

公众代表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数量分布(份)

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

130(其中维文10份)

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管理中心(餐厨垃圾处理厂)

2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山监狱

100

大浦沟社区

10

四道岔社区

17(其中维文4份)

建陶社区

13

西梁社区(长胜三队张家庄)

10

政协委员或者人大代表

5

环境保护相关领域专家

5

  6、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张贴固废处理循环经济示范园填埋场(1080m以下)扩建工程环保公告和张贴公众意见入户调查通知等方式,公布项目执行公众参与工作组成员的联系方式。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主要采取发放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对于打电话咨询的公众,只要要求均由工作组成员按照其选项帮助填写一份公众参与调查表。

  8、信息反馈的安排

   对于调查中公众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将公众反映的问题和各部门的反馈及时再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众回复。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日(2014年3月27日~4月10日)内,向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索取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北艺公园街355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张新莉

  联系电话:0991-4826851 传真:0991-4813385

  电子邮件:1075370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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