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陈建华
联系方式: 2756041
关于2014年3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28-80589093、80589091、80589089
地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安电厂一期脱硫改进完善工程
广安市广安区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对广安电厂二期机组的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两炉一塔烟气处理方式改为一炉一塔方式,并配套完善相应的烟气系统、吸收剂制备系统、排空系统、石膏脱水系统等,脱硫工艺保持不变,设计脱硫效率≥96.2%。
项目与同步建设的脱硝工程实施后,锅炉烟气经“SCR脱硝+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设备冷却水作为脱硫工艺补充用水,脱硫废水用于干灰拌湿或煤场喷洒;脱硫石膏作建材生产原料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公司既有堆场堆存;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