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一陶瓷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博一陶瓷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建筑陶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重庆博一陶瓷有限公司高档外瓷砖、陶瓷马赛克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7年底以渝(足)环准〔2007〕145号文通过环保审批,同意博一公司在大足县工业园区邮亭镇建设年产60万件高档陶瓷、1200万平方米高档瓷砖生产线1条。
因市场环境改变,博一公司未实施原环评中的建设内容,实际拟在大足双桥经开区邮亭镇建设6条建筑陶瓷生产线及配套的设备、基础、管线等设施,设计年产外墙地砖、马赛克等产品共3000万m2。
目前已建成陶瓷生产线3条(1号、2号、3号),在建1条(5号),2条(6号、7号)待建;已建1座制粉车间、2座成型烧制车间(每两条生产线建设在1座车间)、1座成品仓库、1座原料场,拟在现有制粉车间东侧-现有沉淀池场地新建1座球磨车间,新增坯料球磨机2台及配套泥浆贮运设施;球磨车间北边新建1座成品仓库,现有的成品仓库调整作成型烧制车间(内部建设6号、7号生产线);在原料场东侧新建1座煤气发生站,配置2座煤气发生炉及煤气净化设施,煤气发生炉1用1备;靠北厂界新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1座;在厂区西北角空地新建1座职工宿舍楼。
项目总投资6.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4亿元,流动资金投资2.2亿元。资金由企业自筹4.3亿元,银行贷款2.3亿元。
项目用于环境保护治理的投资为110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67%,主要包括废气治理、污水治理、噪声控制、固废处置、风险防范、环境绿化及环境管理投资。
2 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2.1 施工期
1) 环境空气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施工器械、运输工具等排放的废气,将对施工场地附近的厂内环境空气带来不利影响。通过密闭存放或采用防尘布遮盖易产尘原料,及时清扫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运输车辆定时洒水抑尘,施工现场设围栏等,可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2)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在土石方施工场地设置必要的雨水排水沟或管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池,减少生产废水的无序排放,施工人员使用厂内现有厕所,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处理,可减轻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 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施工阶段的施工设备。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施工场地,合理选择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施工区域周边设置围栏,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制度,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大足县大湾垃圾处理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2 营运期
1) 环境空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主要包括原料破碎、配料、投料、压砖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干燥造粒产生的含硫烟气及烧制过程产生的含氟烟气。
各粉尘产生源拟分别设置布袋除尘系统,含尘废气外排浓度<50mg/m3,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喷雾干燥塔排放的含尘、SO2烟气设计采用旋风除尘+水膜除尘脱硫净化。湿法脱硫选用双碱法,脱硫效率可达75%以上,实现含硫烟气达标排放。
由于辊道窑烟气含尘浓度不高,含氟烟气采用一体化除尘脱氟塔(喷淋式)净化。选用NaOH溶液作吸收剂,一般除尘效率≥98%,SO2去除率≥85%,氟化物去除率≥85%,同时对削减NOx也有一定作用,可实现含氟烟气达标排放。
每座煤气发生炉配1套旋风除尘器+电捕焦油器+电捕轻油器。煤气经除尘、除焦油后,再经湿法脱硫却除大量硫化物,经加压后送辊道窑使用。
经预测,各环境空气评价点处污染物PM10、TSP、SO2、NOX和氟化物浓度均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小时浓度限值。特征污染物氟化物预测浓度出现在邮亭中学,浓度为0.6133μg/m3,远低于标准值。
原料场无组织排放粉尘在下风向5km范围内,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522mg/m3,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粉尘无组织排放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除博一公司厂址南侧(南厂界外≤17m范围),该防护距离均未超出厂区用地范围。南厂界外约17m范围内为成渝高速路,无民房等环境敏感点。
2)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后排入酒厂河,再汇入苦水河。苦水河水域功能为Ⅳ类,经分析,项目外排生活污水对区域地表水域影响甚微。
3) 声环境
本项目高噪声源主要是振动筛、空压机、破碎机、球磨机、压砖机、煤气加压机、各种风机和泵等设备,噪声约为90dB(A)~105dB(A),采取消声、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设备噪声可控制在80dB(A)以下。
经预测,厂界噪声评价点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在43.87dB(A)~53.15dB(A)之间,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或4a类标准要求。邮亭镇中心校和公租房小区噪声贡献值分别为46.3dB(A)、45.04dB(A),叠加现状值后,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受项目生产噪声的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施后,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8516.074t/a,综合利用量为38146.514t/a,最终处置量为369.56t/a,综合利用率为99.8%。
废坯、废砖破碎后,送球磨机作制浆原料;废釉浆经调配合格后,返回生产线使用;焦油统一收集,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除尘灰、炉渣、含铁杂质和水处理污泥外售作建筑材料。生活污水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送大足县大湾垃圾处理场处置。食堂餐厨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大足县大湾垃圾处理场位于博一公司北侧,距厂区约36km。处理场堆存能力约73万t,目前堆存量约11万t,库容能够满足本项目堆存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镇规划;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通过有效治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影响很小;项目选用的陶瓷生产工艺成熟,设备先进可靠,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生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要求内。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
5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请将您的反馈意见发送至Beibei.Wang@cisdi.com.cn,或来电至023-6848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