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广东省双灵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50(万)
联系人: 邓伟平
联系方式: 86771738
饲料蛋粉生产项目环保受理前公示
项目名称:饲料蛋粉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省双灵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侨落柴岗花都大道北
建设内容、规模:
建设内容:新增两条生产饲料蛋粉的流水线
规模: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该公司占地面积约12295.45m2,建筑面积3517.24m2。由于发展的需要,现有的生产规模不能满足生产的需求,因此建设单位将新增两条生产饲料蛋粉的流水线,并购入真空干燥机、振动研磨机、喷雾干燥机等设备若干,主要生产半饲料蛋粉,年产量为2.5吨/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原有项目设有42名员工,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本项目已于2006年11月投产运营,现补办环评相关手续。
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
扩建前
扩建项目
总体工程
1
粉碎机(配吸尘器)
1台
0台
1台
2
振荡筛(ZX-365)
1CL
0台
1CL
3
电子秤(TCS-150)
1台
0台
1台
4
沸腾制粒机(FL-60)
1台
0台
1台
5
粉碎整粒机(FZB300)
1台
0台
1台
6
多向运动混合机(HD-200)
1台
0台
1台
7
全自动胶囊填充机(CFM-400)
1台
0台
1台
8
颗粒自动包装机(DXD-30A)
1台
0台
1台
9
自动铝塑包装机(DPP-25A)
1台
0台
1台
10
提取罐(Dj1B)
1台
0台
1台
11
立式离心机(NE-6)
1台
0个
1台
12
酒精回收罐(MZ-700)
2台
0台
2台
13
水浓缩罐(RPN-300)
1台
0台
1台
14
微过滤器(5μ1μ0.45μ)
1台
0台
1台
15
抽湿机
2台
0台
2台
16
燃油锅炉(WNS1-1.0-y)
1台
0台
1台
17
备用发电机(12V135ZD)
1台
0台
1台
18
真空干燥机
0台
2台
2台
19
振动研磨机
0台
1台
1台
20
喷雾干燥机
0套
1套
1套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防治理效果
水污染物
运营期
生产废水
CODcr
BOD5
SS
氨氮
LAS
纳污前:生产废水经过隔渣预处理后,再经厂区自建的一座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纳污后:生产废水经隔渣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花东镇污水处理厂
纳污前,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纳污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
运营期
粉碎过筛工序及喷雾干燥等工序
粉尘
经除尘器收集处理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锅炉
废气
烟尘
氮氧化物
二氧化硫
经麻石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再经20m烟囱引至高空排放
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油锅炉A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
生产车间
废鸡蛋壳
统一收集后交给附近居民用作肥料,用于种果树、蔬菜等
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
运营期
生产设备经消声、隔声、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后。四面边界外1米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要求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建设单位切实做好上述防治措施,对各种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治理,可将污染物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低,尽量减少外排的污染物总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新增外排的废水主要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0.8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 、BOD5 、SS 、氨氮、LAS等。
本项目所在地的现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隔渣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花东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机场排洪渠。
在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外排污水可以达标排放,且本项目外排污水量较小,水质简单,因此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新增的废气主要为粉碎过筛工序及喷雾干燥工序时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锅炉燃烧废气。
(1)粉尘
本项目在粉碎过筛工序及喷雾干燥工序等工序时会产生少量粉尘颗粒物。粉尘经除尘器治理后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同时注意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和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措施,该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锅炉燃烧废气
锅炉燃烧废气经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处理装置治理后排放浓度均可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A区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后,再经过大气扩散作用,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建议单位要加强生产车间和仓库等机械通风,注意清洁生产等措施即可。经上述处理后,可满足项目所在地的空气质量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来源于真空干燥机、振动研磨机、喷雾干燥机、锅炉、除尘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0~90dB(A)。建设单位通过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包括选择隔声、消声、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后,东、西、南、北边界外1米处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则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业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鸡蛋壳,根据厂方提供的资料,约0.1t/a,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给附近居民用作肥料,用于种果树、蔬菜等。
经上述处理后,本次扩建项目营运期新增的固体废弃物去向合理,不会对周边环境直接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受理单位:区环保局
受理单位地址: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86894031 86885873(传真)
E-mail: hbjgh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