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称: 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投资额: 25357(万)
联系人: 梁文新
联系方式: 87761035
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食品磷酸盐和配套5万吨/年磷酸迁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是由创建于1956年的徐州化工三厂经1999年6月、2002年12月两次改制而成的民营企业,致力于磷酸盐系列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现厂区位于徐州市区北部,二环路之外,三环路之内。按照省苏政发【2006】121号《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决定,拟将本项目迁至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经济开发园区。本项目总投资25357.15万元,项目占地97.13亩,建设分两期进行,建设期共计5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周围环境有影响,以粉尘和施工噪声尤为明显。
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粉尘的污染源较多,严格按照《徐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33号)、《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的意见》(徐委发[2013]1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3]75号)等规定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实施封闭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工地路面实施硬化、规范管理工地出入口、沿建筑物外立面设置雾化喷淋设备等,缩小影响范围。
施工期(包括装修阶段)噪声污染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隔音降噪、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时间等控制措施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较小。
施工期废水不得随意直排。施工现场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设施。对施工期废水应分类收集,按其不同的性质作相应处理后,达标排放。
(2)运营期
本项目主要产生污水的装置是煤气发生站煤气洗涤系统,由其自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磷酸装置冷却水循环利用,熔磷废水经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地坪和设备冲洗水及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丰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三聚磷酸钠装置的干燥、聚合、破碎、筛分、输送和包装工序和磷酸生产装置的燃化水合工序。三聚磷酸钠的生产工艺已经十分成熟,污染物排放很少。喷雾干燥塔、聚合炉及破碎、筛分、输送和包装工序产生的尾气,集中后经旋风分离器收尘和水膜除尘塔洗涤后,将污染物含量降到最小,达标排放。磷酸装置产生的废气经文丘里加离心旋风除雾,达准排放。
对产生高噪声源的生产设备进行了合理布局,并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本项目固废包括煤气发生站产生的煤渣、脱砷产生的含砷废渣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煤渣供建材生产企业作为原材料使用;含砷废渣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