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发电一体化项目发电厂工程
主体施工C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140110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发电一体化项目发电厂工程 ,项目业主为 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 ,招标人为 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境内的福州罗源湾南岸可门作业区1#~3#码头腹地。
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2 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计划工期: 于2014年10月1日化水系统建筑工程浇注第一罐混凝土,总工期15个月,具体节点完成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里程碑节点。
招标范围:责任区域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等。
(1)建筑工程:燃油系统建构筑物(含供卸油泵房、污油池、油罐基础、罐区挡墙沟道地坪等),灰库区域建构筑物(含灰库、灰库气化风机房、空压机房),水处理系统建构筑物(含化学水处理站(含化验楼)、酸碱储存库、室外设备基础、沟道等),循环水管道建筑,虹吸井,循环水排水沟,独立避雷针,储氢站,启动锅炉,综合水泵房及配电间,工业废水处理站,酸洗废水转运站,生活污水处理站,泡沫消防泵房,雨水泵房及配电间,氨贮存制备区建构筑物,责任区域道路施工,责任区域内的综合管架、沟道、室外给排水、雨污水管道、埋地工艺管道建筑等地下管网工程等。
(2)安装工程:燃油系统(含责任区域内燃油管道等),责任区域内输煤冲洗水管道,气力除灰系统(灰库、气化风机房及空压机房的安装工程),干灰分选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循环水加药处理系统,取水泵房设备管道安装,循环水管道,循环水管道牺牲阳极保护,供氢站设备管道安装,启动锅炉房设备管道安装,综合水泵房设备管道安装,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雨水泵房设备管道安装,氨储备供应系统,责任区域内厂区设备及管道安装(含保温油漆)等。
C标范围内的主控及直流系统(含电气监控管理系统、就地控制等),主厂房外车间厂用电(含综合水厂用电系统,除灰厂用电系统,雨水泵房厂用电系统,化学水厂用电系统,工业废水厂用电系统,生活污水厂用电系统,启动锅炉房厂用电系统,循环水泵房厂用电系统,燃油泵房厂用电系统、供氢站厂用电系统,电解海水制氯厂用电系统),C标段范围内行车滑线、构筑物和道路照明、接地,辅助车间热工控制系统及仪表(含锅炉补给水处理控制系统、工业废水控制系统、电解海水制氯控制系统、除灰分选控制系统、暖通制冷站控制系统、空压机控制系统、生活污水处理控制系统、综合水泵房控制系统、雨水泵房控制系统、燃油泵房控制系统、启动锅炉房控制系统、循环水泵房控制系统、供氢站控制系统等),脱硝氨区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C标段范围内的电缆敷设、电缆桥(支)架、其它电缆辅助设施、电缆防火、其他材料等。
(3)责任区域道路的维护及管理;
(4)详细内容及施工范围交接口见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相关内容和《神华福建罗源湾储煤发电一体化项目发电厂ABC标段责任区域划分图》。
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的包括以下各项目(但不限于):
取排水工程:取水口、引水明渠、取水隧道、循环水排水口、排水/洪沟(含滞洪区、东侧围墙外截洪沟)等;
取水泵房及前池建筑工程:取水泵房、泵房前池及制氯间建筑工程;
脱硫工程:全厂脱硫系统工程(EPC);
其他工程项目:桩基工程,码头,储煤基地,灰场及运灰道路,厂前区,绿化,厂区护坡,全厂帷幕灌浆,输煤调度扩音通信系统,全厂工业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含输煤工业电视监视系统),门禁系统,港电储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及数字化移交,调度中心控制管理子系统,仿真机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
(3)具备2台及以上单机1000MW等级发电机组的主体或附属生产系统工程合同业绩;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6)通过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通过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8)通过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9)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2月1日以来)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等,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投标人法律顾问出具的相应的文件材料;
(10)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及同类机组工程建设经验,且不少于2个项目或3年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 元/套,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交招标人处),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4 现场考察: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联系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备查: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及本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等。
从2013年6月1日起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 ,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没有注册或注册后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注册,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证照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原件等)到指定位置完成原件审核,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
a)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标书出售地点进行审查购买,请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拟投标项目名称和包号(如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联系人名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2)资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质量保证体系(如要求)、生产许可证(如有)、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各种检测报告(如有)、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必须出具)。
(3)业绩证明:合同的首末签字页及供货清单和技术协议、业主单位出具的供货业绩良好的证明材料(数量应满足各包货物的最低要求)。
(4)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未完成复审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如完成复审,以上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外只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b)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网上进行购标:
①已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607室完成原件复审的注册会员;
②单位具有企业网银,且开通企业网银的银行可在神华招标网站支付(银行名称详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第一项)
③上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并压缩打包上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到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售标地点进行现场购标。
网上购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中第一项,标书款必须用报名单位的基本账户使用企业网银在神华招标网的支付系统进行支付,暂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电汇的支付方式。如不满足网上购标要求的进行网上报名而导致报名不成功等后果投标人需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2 开标地点:中国职工之家B座五层第一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里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1室
邮编政码:100007
联系人:李晨 赵堃 张超 靳晶晶
电话:010-581321248/4655/2327/4654 传真:010-58132347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如有任何澄清问题,请用正式提问文件盖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的邮箱,cnbjscorpio1@163.com,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
招 标 人: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夏宫乡滨海新区华峰大道1号
联系点话:0591-26408831
传 真:0591-26408818
联 系 人:王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