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江苏超同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曲轴、300万套连杆、1000万只滤清器、1000万条丁基胶内胎、200万条天然胶外胎及年组装2万台电动三轮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套曲轴、300万套连杆、1000万只滤清器、1000万条丁基胶内胎、200万条天然胶外胎及年组装2万台电动三轮车项目
江苏超同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25亿元在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广州路北,建设年产100万套曲轴、300万套连杆、1000万只滤清器、1000万条丁基胶内胎、200万条天然胶外胎及年组装2万台电动三轮车项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是碱洗废气、酸洗废气、喷粉废气、喷漆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和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
建设项目燃气锅炉的天然气用量为70万m3/a,则废气产生情况为:烟气量:3967m3/h、烟尘17.6mg/m3、0.168t/a;SO227.9mg/m3、0.266t/a;NO2137.2mg/m3、1.31t/a。
建设项目内胎配料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浓度为3000mg/m3,产生量为30t/a;外胎配料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浓度为70mg/m3,产生量为2t/a。建设项目内胎配料和外胎配料均在炼胶车间内进行,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产生的废气通过炼胶车间2#排气筒排放。
密炼废气、挤出压片等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内胎车间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为63 mg/m3、产生量为2.5t/a,外胎车间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为27mg/m3、产生量为1.1t/a。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是胎面循环冷却废水4375t/a、食堂污水800t/a、生活污水1200t/a、锅炉蒸汽冷凝水7350t/a,滤清器盖板清洗水250t/a。污水经楚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建设项目产生COD 120mg/l,SS 150mg/l,氨氮4.3mg/l,TN 5.7mg/l,废水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标准要求。建设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生产废水接管口一个及雨水排放口一个。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Ⅱ时段燃气锅炉标准,废气通过8m高1#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11mg/m3、0.16kg/h,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2kg/h,最高排放浓度≤12mg/m3),通过15米高排气筒可以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是胎面循环冷却废水4375t/a、食堂污水800t/a、生活污水1200t/a、锅炉蒸汽冷凝水7350t/a,滤清器盖板清洗水250t/a。污水经楚州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建设项目产生COD 120mg/l,SS 150mg/l,氨氮4.3mg/l,TN 5.7mg/l,废水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企业废水总排放口标准要求。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排入楚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海水道调度河。
橡胶边角料、废包装袋等固体废物由物质回收公司收购,综合利用。废轮胎由物质收购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废动植物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因此,项目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暂存管理和最终处置。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风机、机泵、空压机等,其源强约为75-85dB(A)。建设项目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具有连续稳定噪声的特点,由于生产是连续进行的,因而在厂区夜间和昼间的环境噪声相差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的要求,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总量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平衡,周围居民对该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建设项目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在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其风险值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建设是可行的。
业主名称: 江苏超同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联系人: 林旭曦
联系方式: 1331377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