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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猪养殖锅炉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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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4-0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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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项目名称:天津市益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工程

2、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东淀内

3、建设单位:天津市益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4、评价机构: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5、项目概况: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粪污面临的环境问题,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循环利用,天津市益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拟投资470万元在合作社所属猪场院内建设大型沼气工程,采用干法厌氧发酵技术生产沼气,并通过沼气工程将粪污变为农用有机肥料。

本项目总投资470万元,占地面积1500m2,建筑面积30m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厌氧发酵装置1座,总容积500立方米;膜式贮气柜1个,总容积150立方米;匀浆池1个,总容积20立方米;发酵渗滤液收集池1个,总容积20立方米;沼气净化间、锅炉房,总建筑面积30平方米。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污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废物。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治扬尘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建交委《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将施工带来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6.2 营运期环境影响

6.2.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恶臭气体来源于沼气工程发酵池。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环境中。根据类比资料分析,场界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DB12/-059-9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要求,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沼气主要用于沼气锅炉和场外农户炊事用气。燃气锅炉为点源,燃烧废气经一根8米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DB12/151-200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场区食堂和场外农户炊事用气产生的二氧化硫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大气中。沼气属于清洁能源,二氧化硫产生量少,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2.2水污染物

(1)生产废水

本项目锅炉补充水以蒸发形式损失,不排放;接种液配中10%以蒸发形式损失,90%形成渗滤液,渗滤液经收集后再回用于接种液配制,不排放;生物滤池喷淋洗涤水与废弃滤料一并作为发酵物料进入发酵仓,因而,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2)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需新增职工,沼气工程日常管理人员从猪场内现有职工中调配,无生活污水产生。

6.2.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包括混料机、各类水泵风机,噪声源强为80~85 dB(A)。建设单位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基础安装。经预测,最近厂界处的噪声影响预测值及叠加值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6.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废包括沼气净化过程产生的废脱硫剂、渗滤液、生物滤池产生的废弃填料和沼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废脱硫剂来源于沼气脱硫塔,脱硫塔采用活性氧化铁吸附柱脱硫除臭,建设单位拟将废脱硫剂全部由供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渗滤液来源于厌氧发酵池,经防渗的渗滤液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全部作为接种液配制用水,不排放;废弃填料来源于生物滤池,为确保滤池处理效果,填料每三月更换一次,更换后的废弃填料进入发酵池处理;沼渣作为有机肥料,全部用于天津市益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

综上,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可行处置,预计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6.2.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沼气,沼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在沼气生产、沼气贮存和输送管道等环节存在沼气泄漏、爆炸等风险,如处理不当,将对当地的环境安全产生风险隐患。建设单位应该避免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的风险,在做好预防措施的前提下,制订事故应急预案。

6.2.6 、总量控制

本项目以猪粪为原料,通过厌氧发酵技术将其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沼气和沼渣。沼气作为锅炉和炊事燃料,燃烧后产生二氧化碳、水和二氧化硫;沼渣作为农业生产基地有机肥料。

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指标中,本项目涉及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排放量0.0002t/a。建议将二氧化硫排放量作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依据。

6.3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所在地区环境背景较好,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提出的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后,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7、期限: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18日

8、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欢迎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该项目建设的意义、您所持态度、建设过程中控制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等问题,发表您的看法。

9、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公众可用下列方式反馈意见:

电话:13821806663 联系人:王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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