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玻璃制品加工及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
镇江新区丁卯兴泽路12号4幢
建设单位
镇江市凯盛玻璃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州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受理日期
2014-04-08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参与情况
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等发放了100份调查表,共收回有效表格100份,回收率100%。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80822910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镇江新区丁卯兴泽路12号4幢,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地面积约189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的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 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项目投运后产生的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京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项目投运后应减少各类高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昼夜间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料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固废贮存场所并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应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
(四)钢化玻璃出炉冷却时产生的热空气,热空气除热污染外无其他污染因素,在钢化炉冷却线上设集气罩,热空气吸风收集后排出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