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绿丰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蔺草种植及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太湖县环境保护局拟批准太湖县绿丰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蔺草种植及初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7日至2014年3月28日(10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 话:
0556-4180391
传 真:
0556-4183701
地 址:
太湖县新城龙山路
邮 编:
246400
项目名称:
蔺草种植及初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晋熙镇观音村牌楼组
建设单位:
太湖县绿丰源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机构:
安徽银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29.5亩,新建蔺草旱育秧大棚20亩,约13333.33m2,新建辅助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及烘干房,建筑面积2900m2,新建仓库一座,建筑面积500m2。年产干蔺草2925吨,总投资4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废气:蔺草烘干粉尘通过管道经除尘器处理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经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和包装厂房均密闭;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应限值后排放。
二、 废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的施肥。
三、 噪声:采用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装置,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后进行了5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