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
2、建设单位: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本项目位于乌苏市火车站东南方向500m处的乌苏市中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院内,该化工厂2005年新建,没有投产,一直处于闲置入生状态。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2013年8月租赁该化工厂,主要用于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车辆停放和办公使用。项目区北侧50m为铁路,南侧50m为正在修建的城南新区规划路,西侧50m建有一堆煤场,东侧50m为荒地,项目区附近有铁路、312国道、217国道和G30连霍高速,交通发达。项目区具体地理坐标为N44°24'25.12 ,E 84°43'39.37 。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6800m2,其中危险品车辆停车场占地面积15000m2,完全能够容纳36辆大型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停放,这些车辆主要用于全疆重油、蜡油及渣油的运输。项目组成包括停车场、办公室、宿舍、食堂、锅炉房、水泵房、库房及消防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冬季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职工食堂炊事油烟、汽车尾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车辆噪声等,项目运营后对该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
三、运营期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运营期职工食堂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乌苏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运营期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处理场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委托专人收集,不乱排。
3、运营期冬季采暖采用一台型号为为CLHS0.7智能数控燃煤采暖锅炉(0.7MW),年煤耗量约为255t,燃烧后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的排放标准要求,燃烧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油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非甲烷总烃、CO、NOx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4、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来自进出项目区车辆启动运行、厨房排风油烟机、水泵、燃煤锅炉等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对上述污染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项目区的车辆作禁鸣、限速要求,可减轻内部交通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地块位于乌苏市火车站东南方向500m,距312国道0.5km,距G30连霍高速0.76km,距217国道8.5km,项目区域交通状况良好。本工程项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
本工程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完全在当地环境容纳范围之内,将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采取必要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考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工程的环评报告简本。
2、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苏市华通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迟总
联系电话:13779091567 电子信箱:36280109@qq.com
联系地址:乌苏市东工业南京路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98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7099197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