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市中医院(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重建工程项目已由重庆市发改委已渝发改社【2011】2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主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道门口40号;
2.2招标范围:
风冷热泵螺杆式冷热水机组 数量5台
中央空调主机的采购及服务,具体包括中央空调主机的制造、供货、运输、调试指导、验收指导、操作人员的培训及三年质保等全部工作内容。
(详细配置及技术参数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交钥匙方式:中标人负责办理和支付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负责调试、试运行直至正常运转。
2.4、交货期为运抵现场日期,即到货期。到货期为收到招标人书面提货通知后 45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由空调设备主机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3.1.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A、投标人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制造商须为中国大陆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C、空调主机产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提供有效的且加盖投标人鲜章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D、空调设备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且加盖投标人鲜章的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E、2010年至今实施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用于空调系统的螺杆机组项目;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合同复印件)
F、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A、投标人必须为取得空调主机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的经销商原件并提供空调主机设备的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且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人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B、投标人所投空调主机设备必须满足本条第3.1.1款对生产厂家的资格及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0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所有相关信息,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4年4月15日11时前由各投标人直接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人质疑区匿名提出。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向招标代里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里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5日下午14:00时, 地点为: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具体接标处、开标室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道门口40号
联 系 人:涂健
电 话:023- 63833362
传 真:023- 63722138
邮 编:400011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楼1603室
邮 编:400023
联 系 人:陈洪坤
电 话:023-67706121
传 真:023-67703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