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东辽县平岗镇、金岗镇2014年国有工矿棚户区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其位于东辽县平岗镇和金岗镇内。其中平岗镇内建设2条道路,分别为规划路一和平泉路(扩建9m),总长度9093m,道路总面积72451m2。新建换热站一座,建筑面积200m2。新建泵房一座,建筑面积200m2。新建小区挡土墙4013米。另外建设市政排水管网、给水管网、供热管网及供电管网等配套设施。其中金岗镇内建设三条道路,分别为金泉路(改建)、兴民街和金民街,总长度4353米,道路面积96621m2。新建锅炉房(两个6吨炉)一座,建筑面积800m2。新建小区挡土墙1850米。新建三座桥,分别为东辽大桥、金泉桥及西柳桥。另外新建市政排水管网、供电管网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723.16万元 ,所有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补贴、东辽县的城建税、城市维护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汽车增容费等。为了解周围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本次环评进行公众参与,希望广大公众能够多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1)总论;(2)拟建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区域环境概况;(4)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公众参与;(7)环境保护措施;(8)“三效益”分析;(9)环境管理与监测;(10)环境风险分析;(11)建设项目可行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2)评价结论。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被调查对象在区域内居住年限?(2)被调查对象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被调查对象对项目的了解程度?(4)被调查对象对本工程所持的态度等?(5)关心本项目补偿方式?(6)被调查对象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4年4月8日起。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吉林省东辽县东辽大街41号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266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张晓梅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
Email:2833462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