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整体搬迁
施河镇世纪大道与车施路交汇处东南方
淮安市施河镇卫生院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约3438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70.06 平方米,绿化面积12034.61 平方米。机动车车位200 个,非机动车车位300 个。方案总体布局中将医院分为五大功能区:停车区域;门诊、防保医疗区(主要包括门诊大楼、防保
楼和医技楼);住院康复区(包括住院部和食堂);职工生活区(包括职工公寓);后勤保障服务区(污水处理池等)。
2014年3月26日在淮安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项目施工过程必须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应对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的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要求。
2、对医疗污水将依据不同性质采用相应处理措施。含重金属废水集中收集单独处理,含氰废水采用碱式氯化法预处理;含铬废水采用化学还原沉淀法预处理。综合废水处理工艺采用 调节池、化粪池、消毒 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预处理标准,同时也满足淮安市施河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安市施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 标准排入横河。
3、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竖向油烟排放管道于食堂楼顶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低、产生量小,经周边绿化吸收后在院区内无组织排放,对院内敏感区基本无影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站边界边界50 米。
4、厂界噪声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活垃圾由医院收集后送至指定的生活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医疗废物与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380 号令)要求收集后委托淮安柯林固废有限公司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85966869
通讯地址:淮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