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三氯化三乙基二铝、800吨氯化二乙基铝、600吨二氯化乙基铝、400吨三氯化三甲基二铝、200吨二苯基二甲氧基硅烷、副产300吨盐酸项目
淮安盐化工园区
江苏永健化工有限公司
年产2000吨三氯化三乙基二铝、800吨氯化二乙基铝、600吨二氯化乙基铝、400吨三氯化三甲基二铝、200吨二苯基二甲氧基硅烷、副产300吨盐酸
2014年3月20日在淮安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厂区给排水管网。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淮安盐碱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本项目生产车间共设2座排气筒,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车间一产生的氯甲烷、氯乙烷、碘、氯化二乙基铝等工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车间二产生的甲醇、氯化氢工艺废气,采用二级降膜水吸收处理。供热采用1台75万大卡/时和1台30万大卡/时导热油炉,燃料为轻质柴油 ;共设1座15米高排气筒。要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氯化氢、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导热油炉产生的二氧化硫、NOx和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时Ⅱ段标准,其它无排放标准因子参照估算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各类废弃物须分类收集存放,暂存场所建设须分别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蒸馏残渣、精馏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须委托有资质且业绩良好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要执行省环保厅相关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副产盐酸须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经固废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外售。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为车间二和仓库一边界外50米,在此范围内不得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6、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废气排污口。
7、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事故风险应急措施,设置1座500m3事故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储运、生产等过程发生污染事故。
联系电话及传真:83908033、83925011;Email:hashpc@aliyun.com
通讯地址:淮安市工农路1号审批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