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04月1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慈溪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 慈溪市中心城区西部,宗汉街道北三环西路北侧、嘉利路南面、西六灶江路西侧地块 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 慈溪市第五人民医院拟建医疗综合楼、后勤楼。医疗综合楼设一层地下室,主楼为两幢十三层的高层建筑,裙楼为四层的多层建筑,后勤楼为三层多层建筑。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7500m2,总建筑面积119720m2(含地下室32875 m2),其中医疗综合楼面积116160 m2(含地下室32875 m2),后勤楼面积3560 m2。设床位800张,日门诊3000人次,并进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7.2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30万元。 建设单位在确定环评单位后分别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22日进行了《慈溪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第一次公示》,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步结论形成后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6日进行了《慈溪市第五人民医院项目第二次公示》,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在公告、公示里说明了拟建项目的基本内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以听取公众来电来函反映其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在公告、公示时留了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和宁波市环保局的联系电话,在公示期间,均未收到有关反映意见的来函、来电。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项目实施清污分流,感染病区废水、特殊废水预处理后汇同其他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00t/d)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经慈溪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感染科设置为全封闭区域,外排气体经过滤、消毒处理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除臭消毒处理后高于15米排放。煎药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噪声:冷却塔置于屋顶,备用锅炉房、风机、水泵、中央空调机房均置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内,并采用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固废: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年04月11日至2014年04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4-87185509 传真:0574-87187849
通讯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宁穿路19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