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KL(一期50万KL)啤酒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新郑市薛店镇中原食品工业园(S102南侧、龙占洼村东侧),建设年产100万KL(一期50万KL)啤酒项目。本项目拟建厂址总占地面积500亩,项目总投资9980万元,采用先进的工艺生产啤酒。总规划规模为年产100万KL啤酒,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即年产50万KL啤酒及10万吨玻璃瓶生产线。
二、项目运营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针对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治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薛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莲河,最终汇入双洎河。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锅炉烟气、原料处理工段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满足标准要求。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泵、风机、空压机、压缩机等,经隔声降噪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麦糟、废酒花、热冷凝物、废酵母、废硅藻土、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在分别采取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综上所述,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KL(一期50万KL)啤酒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KL(一期50万KL)啤酒建设项目属于技术先进、排污较小的清洁生产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在采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条件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噪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单位名称: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伟 联系电话:13783696566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路188号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巴红霞 联系电话:0371-63913759
通讯地址:郑州市文化路金国商厦18楼
电子信箱:zhengdahuanb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