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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泵、冷却塔烟嘧磺隆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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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4-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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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烟嘧磺隆技改扩能项目

项目内容: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000吨/年烟嘧磺隆原药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大丰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大丰市王港闸南首)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内。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

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盐环管[2008]29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名录。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2、建设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容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范围内,规划产业定位为以石油化工、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医药为主,并保留现有已有已进区的14家精细化工企业,规划保持现有规模不扩大,同时预留接纳部分盐城市化治办对大丰化工企业的搬迁整治。

本项目为现有已有进区的14家精细化工企业之一,属于已建企业,在现有厂址内建设,规划保持现有规模不扩大,符合开发区规划要求。

3、达标排放与污染控制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种类较多,包括生产装置工艺废气、冷凝器不凝尾气、干燥尾气、真空泵尾气等。根据污染物性质的不同分别采用降膜吸收、碱洗、活性炭吸附等净化措施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排放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设备冲洗水、废气喷淋洗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经污水厂处理达到《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后排放。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液泵、压缩机、引风机、冷却塔、冷冻机组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音和减震设施,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在厂区设置绿化带,降低这些噪声设备对厂界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精(蒸)馏残渣(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精(蒸)馏残渣(液)、废水处理污泥委托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4、总量控制

废气污染物中SO2为总量控制因子,其它均为一般考核因子。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总量从园区原有总量指标内平衡。本项目投产后,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总量在污水厂现有总量内平衡。固体废弃物排放为零。

5、项目建成后,外排污染物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表明,本项目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尚可,除PM10其余各监测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地表(海)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明,S3监测点SS指标的Pi值大于1,其原因是取样时水面浑浊,导致SS超标;另外,S3监测点氯化物指标的Pi值大于1,其原因是监测断面邻近入海口,取样时海水上溯造成氯化物超标,其余各测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Ⅳ类水标准要求。

声环境质量:各噪声测点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该区域内目前声环境质量良好。

大气环境预测表明:(1)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的小时、日平均最大浓度叠加本底浓度后达标;保护目标各污染物小时、日均、年均浓度最大影响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叠加最大监测浓度后满足达标要求。(2)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程度比正常工况显著增加,对外环境的影响比正常工况明显加大,各预测因子部分预测点超标。由此可知,各废气处理装置如发生故障,非正常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十分巨大,需采取严格的风险预防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对当地水环境的影响: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达产后废水排放量约为32m3/d,经公司废水站处理后,正常情况下,可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王港河竹围闸下游500m处。目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标。

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本项目贮存区、生产区、污水处理站等易发生泄漏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

对当地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与现状值叠加后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6、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用工艺技术成熟、先进;各项能耗、物耗及产污指标均低于国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项目生产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废水和固废的循环利用。因此,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循环经济理念。

7、公众参与

本次公众调查共发放调查表20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200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得到了较多公众的了解与支持,对本项目的建设,被调查者表示赞成或有条件赞成,没有人反对。因此,在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获公众支持的。

8、事故风险评价与应急措施

火灾爆炸类型的最大可信事故严重危害范围在厂内,经采取防范措施后,对厂外环境影响相对较小,装置区内损失主要在设备,同时还将造成停产,有可能会有人员伤亡。

最大可信事故为有毒物料(以Cl2等为代表)的泄漏。预测表明,在事故状态下,Cl2污染物对下风向环境空气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事故后果预测分析可知,在事故状态下,本项目最大可信灾害事故风险计算值<国内化工行业的可接受风险值(RL)。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当发生泄漏时危害性均较大,除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外,主要是有毒物料的毒性对事故影响区人员身体健康产生的危害,因此,企业应经常检查、维修,杜绝事故状况的发生,同时企业必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短时间人员避险措施。

在采取了各项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9、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定位的要求,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原有的环境功能区划。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总

地址:江苏省大丰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临港工业区

邮编:224100

电话:13905112161

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515-88236623

邮箱:5492033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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